离不离?不着急!超4成宿迁夫妻“冷静”后放弃离婚

自今年1月1日《民法典》实施以来,“离婚冷静期”实施效果备受关注。3月23日,记者从宿迁市民政局获悉,超4成宿迁夫妻“冷静”后放弃离婚。

“《民法典》实施之后,打算离婚的夫妻多了一个月的冷静期。”据宿迁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郭家利介绍,离婚冷静期有30天,然而离婚周期实际是60天,包括冷静期30天,审查期30天。申请离婚的夫妻,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都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不申请的话,意味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还想离婚,需要重新提出申请。

“从2021年1月1日至1月21日办理离婚申请当事人共1212对,截至2021年3月22日下午5点30分,宿迁共办理离婚登记644对,冷静期内撤回10对,过期撤回558对。也就是说,40%以上打算办理离婚的夫妻因为冷静期暂时放弃了离婚。”郭家利说,由此可见,离婚冷静期为冲动离婚的夫妻提供了重新审视婚姻的缓冲期。

3月23日上午10时许,在宿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记者看到前来登记离婚的夫妻,有不少正在排队等候。

“先回家好好冷静一下,如果30天之后,依旧想离婚的话,再来领证吧。”听工作人员说完后,李先生和张女士商量道,“离婚冷静期”让他们有了一段必须冷静思考的时间,为挽救他们的婚姻作最后一次努力。

“设立该法规的初衷,旨在遏制冲动型的不理智离婚,确实有效挽救了一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婚姻。记得上个月有对年轻夫妻来办理离婚,丈夫是海员,因为长期无法陪伴妻子,造成了误会和隔阂,经过我们的劝解和一个月的冷静期后,他们前来撤销了离婚登记。但也有卡着点来办理离婚的,冷静期过后两三天他们就来办理了离婚。”宿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秦丽认为,离婚新规仅施行不到三个月,冷静期能否降低离婚率等深层次问题还需要一段时间来检验。(记者 仲文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