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曝光|云南弥渡:少年无证驾驶肇事逃逸 交警快速破案

近日,云南大理弥渡一名16岁少年在320国道红岩镇东福村路段,因无证驾驶摩托车操作不当,将路边行走的53岁拾荒大叔撞伤并逃逸。弥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通过缜密侦查成功将肇事逃逸人员抓获。

2021年3月19日晚20时30分许,弥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红岩交警中队接警称,在红岩镇东福村路段有人被摩托车撞了,肇事车辆已逃离现场。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组织精干警力赶赴现场处置。经现场勘查和走访,民警发现行人右腿受伤无法站立和走动,驾驶人已驾车逃离事故现场,现场只有一部屏幕碎裂无法开机的手机和车辆倒地后遗留的划痕,除此之外没有目击证人和其他有效线索。办案民警围绕仅有的线索在勘查现场的同时,积极救助伤者和走访周边群众。

经调查走访得知:事故中受伤的年某某事发时,正捡拾了一袋塑料瓶沿着公路边行走准备回家,突然有一辆摩托车从后方将其撞倒,驾驶人也倒在了地上,但是后来又迅速起身扶起倒地的摩托车驾车驶离了现场。周围村庄的群众听到摩托车倒地的声音后闻声而来,发现路边躺着的年某某,便为其拨打了110报警求助。

民警一边协调村委会人员和联系年某某的旁系亲属为其筹集医疗费用,并驾驶警车将年某某送往医院救治。同时,另一组警力也连夜对事发路段沿线的村庄及嫌疑车辆进行逐一排查。

次日20时许,经过办案民警的全方位走访调查和在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最终成功锁定肇事逃逸嫌疑人李某并在家中将其找到。在其监护人的陪同下,李某向民警陈述,事发当晚,他背着家长偷偷将家里的摩托车骑出去玩耍,当行驶至东福村路段时,因操作不但将一名行走在路边的行人撞倒,自己也摔倒在地。因为没有驾驶证,又害怕承担责任,李某迅速扶起摩托车并驾车逃逸。最终,李某也对自己无证驾驶摩托车撞人后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交通事故中受伤年某某经医院检查身体没有大碍回家后,考虑到当事人行动不便,办案民警将召集双方当事人,对赔偿情况进行协商并达成一直意见。弥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李某监护人的陪同下对其驾驶机动车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了处罚,并要求监护人进一步加强对李某的教育。

交通法规知识链接: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车辆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责任或经济赔偿,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不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故意驾驶车辆或弃车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案例中的未成年李某无证驾驶机动车且肇事逃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一款第(一)项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扣留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机动车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依法并处15日以下拘留,驾驶证记12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示:发生交通事故应该立即停车抢救伤者,并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拨打120救人,而不应该选择逃逸。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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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丨弥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编辑丨 黄国庆 杨美溪

审核丨 杨建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