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私家车与电动车相撞,驾驶员抽血检测:醉驾!

2021年2月25日,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铁岭男子被依法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二三里资讯获悉,2020年11月27日,2020年11月27日18时50分许,铁岭男子小伟(化名)醉酒驾驶小型轿车沿柴河街由北向南行驶至玫瑰园小区路口向东左转弯时,与由南向北吕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吕某受伤之后果。
随后吕某报警,出警民警当场将小伟带至铁岭县中心医院抽取血样。
2020年11月30日,公安机关委托铁岭固仑司法鉴定所对小伟血样进行检测。
经检测:小伟的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为130.75mg/100ml。
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小伟承担此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吕某承担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
现双方已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吕某的谅解。
法院认为,小伟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予处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小伟作出如上判决。
(二三里编辑 项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