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肇事后瘫痪在床 司法人员主动“上门服务”

原标题:男子肇事后瘫痪在床,无法完成矫正宣告
司法人员主动“上门服务”
3月22日,林甸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工作人员主动上门服务,为一名瘫痪在床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一次特殊的加入社区矫正宣告。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社区矫正是指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性矫正刑罚。
几天前,林甸县司法局工作人员接收到张某的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日期发现,张某已经严重超期报到69天,林甸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工作人员马上与张某取得了联系,并询问了超期报到的具体原因。张某得知情况后,特别害怕因严重超期而被直接采取相应法律措施。
据了解,张某在一次交通肇事后,瘫痪在床,不能自理,一直居住在萨尔图区的妹妹家,对社区矫正的相关政策及法律规定也不是太了解。工作人员向他耐心地讲解了社区矫正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同时,一边安抚张某的情绪,一边与林甸县人民法院、山西省汾阳市人民法院进行沟通,核实了张某的卷宗及其他情况。
3月19日,林甸县司法局收到山西省汾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被告人张某社区矫正的情况说明》,内容表明是因疫情期间邮寄不便和交通肇事后张某瘫痪在床的原因,造成了严重超期报到69天,非本人主观原因。
工作人员马上与林甸县人民检察院进行协调,决定不给予张某训诫、警告的处分。张某得知后,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但因行动不便,他无法到林甸县司法局进行加入社区矫正宣告仪式。
为此,工作人员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利用张某从萨尔图区到林甸县四合乡父母家修养的机会,提前与张某的妹妹取得联系,告知准备好张某所需的证件和材料。
3月22日,工作人员按照约定好的时间和地点,在路旁等候张某所乘坐的车辆。双方会合后,工作人员在车上对张某进行了加入社区矫正宣告仪式,并嘱咐他要安心休养,放心生活。
张某也表示,在社区矫正期间,自己一定会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配合司法部门的监管,再也不会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了。
大庆晚报记者 王敬怡 图片由林甸司法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