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资溪县华宇购物广场等被点名

近期,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蔬菜制品、酒类、炒货及其制品、保健食品、餐饮食品等12大类食品共174批次食品,发现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餐饮食品共8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重金属污染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的12大类食品共174批次食品中,食用食品农产品40批次,合格37批次,不合格3批次;粮食加工品21批次,合格20批次,不合格1批次;肉制品6批次,合格5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饮食品25批次,合格22批次,不合格3批次;保健食品34批次、豆制品17批次、蔬菜制品13批次、炒货及其制品8批次、调味品3批次、蛋制品3批次、食糖1批次及酒类3批次,均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问题

1。由乐安县商贸城菜市场詹某销售的黑鱼,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2。由宜黄县宜万佳超市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1。由崇仁县孙坊中学食堂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抚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由宜黄县桃陂镇学校食堂使用的盘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三)食品添加剂问题

1。由抚州市临川区富饶食品购物广场销售的干米粉,山梨酸及其钾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2。由资溪县华宇购物广场(普通合伙)销售的腊鸭腿,亚硝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佳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由金溪县景湖酒店使用的干辣椒,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进贤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检验检测中心。

(四)重金属污染问题

由资溪县华宇购物广场(普通合伙)销售的生姜,铅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佳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特别提示消费者

如购买到不合格食品

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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