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县查获假冒牛肉制品 罚款1802.4万元

本网讯(杨丹)2020年11月18日,松潘县市场监管局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查获一起涉嫌无证生产以假充真肉制品案,最终,被处以1802.4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当事人曾某在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也未经备案,从事肉制品分装加工。以风干猪肉、鸭肉冒充风干牦牛肉销售获利,生产销售金额达720681.6元,查封尚未销售的肉制品8000千克,货值金额90余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松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了处以货值金额16倍的罚款即1802.4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