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中国节·清明】清明将至!闽北十县(市、区)“祭扫指南”出炉

[新闻页-台海网]
台海网3月31日讯 据闽北日报微信综合报道 清明将至,南平十县(市、区)发布清明祭扫相关通知,一起来看看。
延平区
关于做好南平市殡仪馆、卧龙山公墓和天湖园陵园清明祭扫工作的通告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清明祭扫有关文件精神,为统筹做好清明节期间南平市殡仪馆、卧龙山公墓和天湖园陵园疫情防控和群众祭扫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通免费专线车
2021年4月2日至4月6日每日06:30—16:00,开通“马站工行门口—市殡仪馆—市卧龙山公墓”“锦江花苑—天湖园陵园”等2条免费祭扫专线车,前往卧龙山公墓祭扫的市民可在马站工行门口排队上车,前往天湖园陵园祭扫的市民可在工业路锦江花苑路段排队上车。
二、实行临时交通管制
(一)通行规定
2021年4月2日至4月6日每日06:30—16:00,工业路(铝厂后门至旧水东大桥路段)、东溪路、建东路、新水东大桥、马站锦江花苑通道等路段将实行交通管制,具体如下:
1.工业路铝厂后门至东溪路江滨东路口禁止轻型以上货车(皮卡车除外)、低速货车、拖拉机通行;
2.建东路、水湖线(天湖园陵园至殡仪馆路段)除公交车、殡葬车、南平市区往返更古村的农村客运车辆外,禁止其他机动车(含电动车)通行;
3.新水东大桥除公交车、两轮摩托车允许双向通行外,其他机动车实行单向通行,只允许机动车由东溪路往八一路方向通行;
4.连接滨江东路—工业路的锦江花苑通道禁止机动车通行。
(二)停车管理规定
1.禁停路段:东溪路全段及工业路马站至工业路铝厂后门的机动车道、建东路至天湖园陵园沿线道路禁止机动车停放。
2.机动车停放点:
(1)元富停车场内(原化纤厂道口边);
(2)江滨东路锦江花苑停车场;
(3)铝厂后门外往南孚电池厂方向道路两侧;
(4)江滨东路顺鑫花园至美众针织厂道路两侧。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对影响道路通畅的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三、禁止占道经营和堆放杂物
4月2日至4月6日,城管、交警部门将严控马站临时交通管制路段,严禁占道经营、摆摊设点、堆放杂物、乱停车辆,防止堵塞交通。
四、合理安排祭扫方式
2.预约成功后,祭扫人员需在预约时间内,凭健康码和预约信息,并佩戴口罩和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乘车进入祭扫区。每个墓位祭扫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祭扫时间不超过1小时。提倡老年人、未成年人不参加祭扫活动。
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现场祭扫人员要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自觉维护祭扫秩序,文明祭扫、平安祭扫。对拒不配合、不服从管理的祭扫人员,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和配合。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5日
建阳区
南平市建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建阳监狱:
当前我区仍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反弹风险丝毫不能忽视。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殡葬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管理,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目标,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和省防控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区清明祭扫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度开放公墓、骨灰寄存室等场所现场祭扫
城区长安公墓、骨灰墙等实行限制性祭扫,采取实名登记、控制人数等举措,减少公墓内人流密度。自4月1日至4月7日祭扫群众一律凭公墓安葬证入园,每本安葬证限定五人祭扫,并需佩戴口罩,接受测温、登记等检查。禁止境外(含港澳台)入潭未经过14天集中医学观察的人员参与祭扫活动。对于不能到现场祭扫的群众,可通过申请“代客祭扫”的服务方式进行先人祭奠。
二、强化农村祭扫管理
各乡镇公益性公墓、农村散葬坟墓的祭扫,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街道)自行制定祭扫工作方案。为做好清明节祭扫期间的防控工作,有条件的可在村(居)主要路口设立防控防火宣传岗,开展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安全教育等工作。
三、落实联防联控责任
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积极劝导外出人员、海外乡亲在清明节期间不返乡,采用委托在家的亲戚朋友代为祭扫等方式完成祭祀心愿,通过建立亲属微信群、制作微视频、思念卡等绿色简约方式寄托哀思,切实做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四、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
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主动纠正和制止不文明祭祀行为,严禁野外用火,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烛纸钱,共同维护干净、整洁、有序的社会环境。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为了您、您的家人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共同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特此通知。
南平市建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7日
建瓯市
图片
图片
邵武市
邵武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祭扫活动的通告
为统筹做好清明节疫情防控与群众祭扫服务管理工作,严防清明节期间因人员大量流动、聚集而引发病毒传播和交叉感染,坚决避免疫情回弹反复,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市清明祭扫工作通告如下:
一、适度开放永宁公墓现场祭扫
图片
二、适度开放骨灰堂(墙)等场所现场祭扫
4月1日至4月7日市殡仪馆骨灰寄存处按骨灰盒位的编号实行单双日(单号为单日、双号为双日)祭扫活动,祭扫时间为每天6:30—12:00,严格按照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三、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清明祭祀服务工作
禁止邵武市外疫情严重的高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返邵人员参与祭扫活动,禁止境外(含港澳台)入邵且未经过14天集中医学观察的人员参与祭扫活动,禁止体温超过37.2℃的人员参与祭扫活动,禁止聚集性祭扫活动。从新天地分校到永宁公墓祭扫区实行全路段车辆管制,祭扫人员必须服从现场交通指挥,对不配合、不服从管理的祭扫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置。
四、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
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要求,严禁在沿途摆摊设点销售丧葬用品,自觉维护祭祀秩序。积极倡导殡葬领域的移风易俗,注重先人精神传承,推广鲜花、低碳祭扫,共同维护干净、整洁、有序的社会环境。
特此通告。
武夷山市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的公告
广大市民:
为全面做好2021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管理,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目标,根据民政部、福建省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祭扫时间
4月1日-7日,每天7:00-17:00。
二、祭扫方式
倡导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如:网络祭扫、鲜花祭扫、家庭追思等低碳祭扫,引导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
三、祭扫要求
1.采取网上预约、错峰分流方式祭扫。前往妙安陵园祭扫的市民可通过关注“武夷殡葬”公众号云祭扫栏目进行预约,预约开放时间为3月28日,每位逝者祭扫人员不得超过3人。高龄老人、无智能手机人员等特殊群体可到妙安陵园进行现场预约,现场预约需要携带预约人身份证,预约成功后,妙安陵园出具预约证明。
2.市民携带身份证、佩戴口罩、体温测量、出示预约界面、健康码扫码进入陵园或骨灰寄存室。
3.禁止未按照我市有关防控要求完成健康管理及核酸检测的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入(返)武人员参与祭扫活动,禁止体温大于等于37.3°C的人员参与祭扫活动。
4.按照创建“无烟陵园”要求,祭扫期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等祭祀用品。
5.祭扫人员尽量选择乘坐由市民政局提供的免费专线公交车,乘坐公交车时必须佩戴口罩,严禁携带危险品上车。
6.祭扫人员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自觉维护祭扫秩序。对不配合、不服从管理的祭扫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7.积极推行网络祭扫。市民可通过关注“武夷殡葬”公众号云祭扫栏目进行网络祭扫。
四、严禁野外用火
要严格落实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安全工作,严禁在林地、草地等易失火区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随意丢弃烟蒂等行为,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提倡大家用鲜花、丝带寄语等方式代替传统祭扫方法,推行绿色低碳祭扫。
五、农村祭扫管理
各乡(镇)公益性公墓、农村散葬坟墓的祭扫,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街道制定祭扫工作方案,各(乡)镇、街道要在村(居)主要路口设立防火宣传岗,开展移风易俗宣传和安全教育等工作。
六、落实联防联控责任
各乡(镇)、街道,民政、宣传、公安、交通、卫健、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林业、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职,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共同做好各项服务管理工作。
七、其它事项
1. 2021年4月1日至7日上午7:00-12:00;公安交管部门将对二中桥头至市妙安陵园路段实行道路交通管制,市区通往殡仪馆路段实行交通限制,请过往车辆自觉服从现场公安交警指挥。
2.2021年4月1日至7日我市将开通3条免费公交专线供广大市民乘坐前往祭扫。时间安排:上午7:00—17:00;线路安排: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起点),途经金悦山庄、小武夷、清献大道、西门头、妙安陵园漫水桥路口;富贵华府(起点),途经帝豪家俬、环岛、崇安大桥、林业局、二中、鸭母洲、妙安陵园停车场;市政府右侧门(起点),途径西林街、横街头、列宁公园、西门、妙安陵园漫水桥路口。
3.为强化市容管理,倡导文明祭扫,清明期间,禁止沿路燃放鞭炮、占道经营,对在公墓山内、外私自设立无照(证)摊点,销售丧葬用品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取缔。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6日
顺昌县
顺昌县民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文明安全祭扫管理服务的通知
2021年清明节即将来临,为扎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错峰开放祭扫服务场所
清明祭扫时间为4月1日至4月7日,每天7:00至17:00。采取错峰限时祭扫,前往县上甲、双龙公墓祭扫凭公墓证墓位编号或骨灰寄存编号实行单双日,单号为单日,双号为双日,严格按照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依次进入祭扫区,每个墓位的祭扫人员不得超过3人,祭扫时长不得超过一个小时。
二、做好疫情防控和管理服务
祭扫群众进入公墓祭扫区域必须佩戴口罩、测体温、扫健康码。禁止未按照我县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完成健康管理及核酸检测的入境人员参与祭扫活动,禁止体温超过37.2°C的人员参与祭扫活动,禁止聚集性祭扫活动。祭扫人员必须服从现场交通指挥,对不配合、不服从管理的祭扫人员,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三、严格乡村祭扫安全管理
各乡镇(街道)公益性公墓、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墙)、农村散葬坟墓的祭扫,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观念,由各乡镇(街道)自行制定祭扫工作方案。为做好清明节祭扫期间的防控工作,有条件的可在村(居)主要路口设立防控防火宣传岗,开展疫情防控、移风易俗宣传和安全教育等工作。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安全工作,祭扫活动严禁野外用火,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烛纸钱。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好监管责任,有针对性的开展执法检查。
四、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
广大群众应当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主动纠正和制止不文明祭祀行为,共同维护干净、整洁、有序的社会环境。倡导文明低碳祭扫新风。积极创建“无烟陵园”,组织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时空信箱”等活动,在墓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和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顺昌县民政局
2021年3月29日
松溪县
松溪县民政局关于2021年 清明祭扫活动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推动我县清明祭扫活动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祭扫方式:提倡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如,鲜花祭扫、家庭追思等低碳祭扫方式,引导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
祭扫时间:4月2日-5日,每天7:00至17:00,采取错峰限时办法,祭扫时长控制在半小时内。
祭扫要求:
(1)凭公墓证上的位置编号,单号为单日,双号为双日,依次进入县公墓进行祭扫。
(2)每位逝者祭祀人员不得超过2人,必须佩戴口罩,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和扫码工作。
(3)禁止未按照我县疫情防控要求完成健康管理及核酸检测的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入松(返乡)人员参与祭扫活动,禁止体温超过37.2度的人员参与祭扫活动,禁止聚集性祭扫活动。
(4)到县公墓祭扫人员尽量选择乘坐由县民政局提供的免费专线公交车,乘坐公交车时必须佩戴口罩,严禁携带危险品上车。
(5)祭扫人员应将车辆有序停放在高速路口对面环城路旁临时免费停车场内。
(6)在墓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对不配合、不服从管理的祭扫人员,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7)讲文明爱卫生,祭祀后请随手带出祭品,共同营造干净、整洁的墓区环境。
以上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乡镇参照执行。后续我局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相关要求动态调整。敬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
松溪县民政局
2021年3月16日
光泽县
光泽县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告
根据国家民政部和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做好清明节疫情防控与群众祭扫服务管理,严防清明祭扫人员聚集而引发疫情风险和安全隐患,现结合我县实际,就做好我县清明祭扫工作向全县广大市民、群众发出如下通告:
一、适度开放公墓场所祭扫。4月3日至4月5日,在城区县殡仪馆(天宁仙园)实行限制性祭扫、控制人数等举措,祭扫人员根据公墓证上的位置编号按单双日时间(以各排为准,单号排为单日、双号排为双日。如“A区9—××”,安排单日时间,“D区10—××”,安排双日时间)做好祭扫安排。有关事项可详询县殡仪馆(天宁仙园)。
二、清明期间祭扫时间为每天 06:30-17:00,每位逝者的祭扫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凭公墓安葬证或相关凭证进入祭扫区,祭扫时长原则上控制在1小时以内。祭扫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通过手机扫码通行进入,部分无法扫码人员必须经体温检测后方可通行进入。祭扫人员做好个人健康管理,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维护好殡仪场所的环境卫生。
三、境外(含港澳台)和内地中高风险地区进入光泽,未经过14天集中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医学观察的人员禁止参与祭扫活动。禁止体温超过37.2°的人员进入公墓祭扫。老年人、未成年人原则上不参与祭扫活动。
四、为减轻交通压力,防范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倡导祭扫人员步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城区县殡仪馆(天宁仙园)祭扫。参与祭扫人员要严格遵守重点路段车辆管制的规定,服从现场交通指挥。
五、清明期间,严格控制在县殡仪馆(天宁仙园)办理丧事的人员数量,参与治丧人员的数量控制在10人以下,每次办理相关业务的丧属不超过2名。出殡送葬车辆控制在3辆以内,不举行遗体告别仪式,缩短守灵时间。治丧人员前往殡仪馆均应佩戴好口罩,配合做好个人防护。
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经营,主动纠正和制止不文明祭祀行为,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要求,自觉维护祭扫秩序。对不配合、不服从管理的祭扫人员,情节严重的将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带头做好表率。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共同配合做好清明期间的疫情防控和社会安全稳定,遵守移风易俗的有关规定,防治“四风”问题,做到健康文明祭扫,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
光泽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29日
浦城县
浦城县民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祭扫工作的通告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1]14号)及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闽民事明电[2021]7号),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推动我县清明祭扫活动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分类有序开放祭扫服务场所。自4月1日至4月7日浦城县仪丛山公墓采取错峰措施:
(1)祭扫群众凭公墓证上的位置编号,单号为单日,双号为双日,依次进入县公墓进行祭扫;
(2)每位逝者祭祀人员不得超过3人,必须佩戴口罩,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和扫码工作;
(3)禁止未按照我县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完成健康管理及核酸检测的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入(返)浦人员参与祭扫活动,禁止体温超过37.2°C的人员参与祭扫活动,禁止聚集性祭扫活动。
2、倡导文明低碳祭扫新风。积极创建“无烟陵园”,组织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时空信箱”等活动,在墓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和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对不配合、不服从管理的祭扫人员,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3、各乡镇公益性公墓、农村散葬坟墓的祭扫,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观念,自行制定祭扫工作方案。为做好清明节祭扫期间的防控工作,有条件的可在村(居)主要路口设立防控防火宣传岗,开展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安全教育等工作。
广大市民朋友们,保护好自身的生命与健康安全,就是对逝者最好的告慰、最深切的缅怀。让我们携手树立文明祭祀观念,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共同为实现平安清明、绿色清明、和谐清明的目标贡献力量。
浦城县民政局
2021年3月26日
政和县
政和县民政局关于做好九龟龙陵园“清明祭扫”工作的通告
广大市民:
为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管理,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目标,现就我县清明祭扫相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祭扫方式
倡导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创建“无烟陵园”。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祭扫方式,抵制低俗祭祀用品和迷信行为,引导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
二、祭扫时间
清明祭扫时间为4月1日至4月7日,每天7:00—17:00。
三、祭扫要求
1、祭扫人员携带身份证、佩戴口罩、体温测量、健康码扫码进入陵园或骨灰寄存室。
2、禁止未按照我县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完成健康管理及核酸检测的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入(返)人员参与祭扫活动。禁止体温超过37.2℃的人员参与祭扫活动,禁止聚集性祭扫活动。
3、按照创建“无烟陵园”要求,祭扫期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等祭祀用品。
4、祭扫人员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自觉维护祭扫秩序,对不配合、不服从管理的祭扫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5、广大群众应当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要求,严禁在沿途摆摊设点销售丧葬用品,自觉维护祭祀秩序,共同维护干净、整洁、有序的社会环境。
特此通告。
政和县民政局
2021年3月18日
(来源:闽北日报微信综合南平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