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法倾倒废料垃圾“零容忍”容城公安迅速行动

为全力打击非法倾倒废料垃圾行为,进一步净化生态环境,按照容城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容城县公安局迅速行动,及时对非法倾倒废料垃圾行为进行了有力打击。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21年3月14日21时30分许,容城县公安局巡逻民警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冀FG0XXX的红色奥铃牌货车在白洋淀大道锦泰A区倾倒建筑垃圾。随后,巡逻民警立即对非法行为进行了详细调查,依法查清违法事实,并将违法嫌疑人李某某移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处理。
图片
图片
二、2021年3月27日上午,容城县公安局接举报,一辆号牌为冀FU3XXX的商混运输车,在津保公路高铁桥附近倾倒洗罐废料。随后,公安局立即派警进行调查处理,依法将嫌疑人及车辆进行查扣。经查,徐某对3月26日凌晨2时许非法倾倒洗罐废料的行为供认不讳。当日,该案件已移交给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处理,并取消该车已申领的容东车辆通行证。
三、2021年3月29日,大河镇行政综合执法队在执法巡查过程中,在大河村村西金鹰服装厂西侧发现三辆施工车辆正在违法倾倒建筑垃圾。随后,该县公安局立即介入调查,依法查清其违法事实,韩某某驾驶车牌照为苏CKGXX2的罐车、崔某某驾驶车牌照为冀FRXX2X的罐车、徐某驾驶车辆牌照为冀FS8XXX的罐车,该案件已移交给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处理,并取消该三辆车已申领的容东车辆通行证。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护法》,以上五人已被处以5日以下行政拘留。这里,正告广大所有运输企业和驾驶人,不按规定倾倒废料垃圾属于违法行为,要严格规范自身行为,做到遵纪守法,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相关部门将对随意倾倒各类垃圾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鼓励广大市民对各类破坏环境、倾倒各类垃圾等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共同维护清洁优美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