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通化市二道江区法院帮助残疾老人要回执行款

赵大伯

感谢徐法官帮我要回了这笔钱,真是一名为老百姓干实事的好法官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

赵大伯是二道江区法院

已执行案件中的申请执行人

在这件标的额为8000元的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

赵大伯和张某本已达成和解协议

协议明确载明

被执行人张某每个月给付

申请人赵大伯3000元

直到全部还清为止

但张某还款到剩余最后三千元时

突然不还了

赵大伯已年迈并且身患残疾

需要用这三千元去支付敬老院的费用

久久等不到张某还款的赵大伯

只得找到法官寻求帮助

执行局徐晓东法官在了解情况后

多次与张某沟通

但张某始终无还款意愿

最终徐晓东法官决定采取恢复执行程序

赵大伯

执行程序太麻烦,不用恢复执行,我不想给法官添麻烦。

如果怕麻烦,我对不起我的职业。

徐晓东法官

随后,被执行人张某在得知即将恢复执行程序时,在法律的威严震慑下,连夜将3000元送到赵大伯家里。至此,张某与赵大伯的债务成功结清,该案得到了圆满执结。

通化市二道江区法院执行局干警,一心为民解烦忧,尝试多种渠道和执行措施,尽力满足群众的需求,用行动践行“为群众办实事”,切实维护了残疾人赵大伯的合法权益,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