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上禁用充电宝?最新回应来了!

在地铁上刷手机
是乘客打发通勤时间的一种方式
而随身携带移动充电宝给手机“续电”
也成为部分乘客的出行必备
近日,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公布的《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其中的拟禁用移动充电宝引发网友关注。3月29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西安市交通运输局获悉,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已关注到相关网络评论,目前处于意见征求阶段,正广泛采纳民意中,以最终发文为准。“有些人理解错了,不是不让带(移动充电宝),是不让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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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由于在多地的轨道交通系统中,都出现了为数不多的充电设备在充电中突然爆炸、冒烟等事故,我国多地曾呼吁乘客“乘坐地铁时请尽量不要使用移动充电宝为电子设备充电”。
西安发布轨道交通乘客守则
拟禁用移动充电宝引关注
3月26日,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发布一条关于征求《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该《守则》主要包括票务管理、乘客禁止行为、文明乘车规范、应急管理等内容共计十七条。其中第七条“乘客进站乘车禁止下列行为”中,第十二项即“在车站、列车上吸烟、点燃明火、使用移动充电物品”。
据悉,该《守则》将在西安市交通运输局、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官网以及“西安大交通发布”“西安地铁”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请公众登录相关媒体查看《守则》,并于3月26日~4月1日期间提出宝贵意见建议,以便我们进一步修改完善,为广大公众提供更优质的地铁出行服务。”通告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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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该不该在地铁上
禁止使用移动充电物品
网友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有人认为现在出门手机没电很要命
禁止使用充电宝没有科学依据
“为什么要限制移动充电宝?”“不用充电宝,手机没电了怎么出站?”还有网友评论称,“充电宝可以放在包里或者口袋里充电,工作人员怎么能查到乘客有没有用充电宝在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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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网友表示
广州在几年前已经不允许
在地铁上使用充电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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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现处于意见征求阶段以最终发布为准
“有些人是理解错了,按照《守则》内容,不是不让带移动充电宝,是不让使用。肯定是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现在处于意见征求阶段,我们看一下大家意见,根据市民反馈和现实情况去解决问题,之后会有正式的文件下发。”西安交通运输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随后,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最终的发布为准,不要把这个当成一个规定,现在是征求意见阶段。但在列车上,出于安全考虑,尽量不要使用充电宝。
多地地铁曾建议乘车期间
不要使用移动充电宝
目前,在公共交通领域,飞机对充电宝的使用有明确的规定。2014年8月7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其中第五条规定明确表示“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上述规定同时适用于机组人员”。除了飞机以外,我国多地地铁在乘客乘车中移动充电宝的使用也有相关的呼吁或建议。
地铁上使用充电宝引发事故屡见不鲜
2014年,据媒体报道,由于在全国各地的轨道交通系统中,都出现了为数不多的充电设备在充电中突然爆炸、冒烟等事故。
2019年9月9日,西安地铁发生过充电宝冒烟事件。三号线运行到延平门-科技路区间,车厢内发生乘客充电宝冒烟情况,造成车厢烟雾较大。为防止乘客恐慌,保证运营秩序,该车在科技路上行清客退出运行。西安地铁在其官方微博上提醒,充电宝在公共交通密闭空间内发生爆燃等情况多有发生,不建议乘客在车厢内使用充电宝进行充电。
2020年4月20日,深圳地铁3号线运行到田贝至翠竹区间段时,车上一名乘客的充电宝突然冒烟。事发后,工作人员立即用灭火器进行处置,该列车也在翠竹站清客退出服务……
2019年,5月16日,广州地铁三号线沥滘进站的车厢内一名乘客的充电宝冒烟……
“地铁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大多数乘客在充电时都会放在包中或者是口袋里,密闭的环境中容易使移动电源过热造成损坏,从而引起冒烟、爆炸的情况。
一旦发生这样的事件,容易造成恐慌,甚至对乘客的人身安全造成危害,引发次生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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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全国多地均对充电宝有限制规定
记者检索发现,此前全国多个城市地铁均对充电宝出台过相关限制规定。
广州
据媒体报道,由于移动充电宝引起多次意外,广州地铁早在2014年便建议乘客不要在乘车期间使用移动电源充电。
“今年上半年,广州、深圳等地都发生过乘客在地铁运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导致起火或巨大声响的情况。
一些安全性较低的充电宝已经成为威胁乘客安全和地铁正常运营的隐患。
”报道称。
武汉
据武汉市公安局和武汉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17年4月20日发布的《武汉市轨道交通禁止乘客携带物品目录》中,含有“标称容量之和超过20000毫安的充电宝”。
据媒体报道,新版《武汉市轨道交通禁止乘客携带物品目录》已开始实施。
乘客携带容量之和超过2万毫安的充电宝、锂电池将被禁止搭乘地铁。
目前,武汉地铁各车站已按照新的目录,开始进行安检。
武汉市地铁负责人介绍,将容量之和超过2万毫安的充电宝、锂电池列入名录内,完全是出于对乘客安全负责的考虑。
昆明
2019年6月15日,昆明市公安局发布并实施《关于公布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的通告》,目录中提出,充电宝须随身携带,累计不得超过2个(含),且单个容量不超过2万毫安(含),违规者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无锡
据报道,2019年无锡市地铁全面禁止共享充电宝,目前无锡地铁站已经把共享充电宝全部撤离,并明确规定禁止在地铁站内和店铺中放置共享充电宝设备。
目前《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正在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在正式出台前,有关部门能否综合考虑安全和实际使用情况,在向乘客说明相关安全提示后,充分论证,仅规定在车厢乘车过程中不建议乘客使用或禁止使用移动充电装置充电,科学把握尺度。
同时有效提升服务水平,可在车站站厅层服务台等地方,为乘客提供安全可靠的充电器插座,帮助乘客解决不时之需,最大程度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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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澎湃新闻、都市热线、华商报
来源:fm1007福建交通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