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以案明纪,护航营商环境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3月31日讯(通讯员伍品 欧超 记者 唐曦)营商环境是一把尺子,反映了一个地区的政治生态,检验着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为进一步加强衡南营商环境整治,深化警示教育效果,3月30日,衡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倪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衡南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20个职能部门共200余人旁听庭审。

△庭审现场

经查,被告人倪某某在2016年至2020年期间,利用担任衡南县国土资源局矿产开发管理股股长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主动索要采矿企业老板钱财,涉嫌受贿罪。倪某某虽然职务不高,但身处权力部门核心岗位,利用自身职务影响索拿卡要,影响极坏、破坏力巨大,在给这些企业带去困扰的同时,也挫伤了企业家们干事业的积极性,最终成了破坏当地经济发展的“老鼠屎”“拦路虎”。庭审中,公诉机关宣读了起诉书,就指控事实出示相关证据。被告人倪某某当庭认罪悔罪,案件将择期宣判。

当天,旁听人员通过“零距离”“全景式”的庭审,切身体会到违纪违法的惨痛代价。大家纷纷表示,将引以为戒,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依法正确履职尽责,坚定不移地维护好衡南的营商环境,助力衡南县域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