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先进制造业投资十条》发布!这些项目最高可获购置额30%奖励

3月31日,《广东省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下称《广东先进制造业投资十条》)正式印发。
其中,有不少实实在在的真招:设立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战略性产业集群企业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国有资本深度参与先进制造业项目引进建设、加强内外资一体化全产业链招商、每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各建设至少1家省级技术创新中心......
《广东先进制造业投资十条》将进一步发挥制造业投资推动工业经济增长的牵引带动作用,促进战略性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制造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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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解读, 划重点
一、加强分区域分行业分类指导
围绕“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按照“十四五”全省制造业总体空间布局,聚焦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立足“招好商、招大商、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积极引进产业带动性强、技术水平先进、绿色低碳的先进制造业项目。此外,鼓励国有资本深度参与先进制造业项目引进建设。
二、省财政设立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
对“十四五”期间各地级以上市引进、建设的先进制造业项目予以支持。
具体包括:支持先进制造业投资奖励,对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广州、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市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按其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不超过2%的比例分年度对地级以上市政府予以事后奖励。
对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的大型技术改造项目给予奖励。其中,珠三角地区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购置额不超过20%予以奖励,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购置额不超过30%予以奖励。
三、加强内外资一体化全产业链招商
省、市、县(区)定期举办招商大会,搭建省市联动招商网络。实施产业链招商工程,围绕战略性产业集群,编制产业招商地图,成立产业链招商联盟,建立产业招商数据库和目标企业清单。加强与国家重大战略及港澳地区对接、协同联动,围绕先进制造业产业链推动互补招商。
四、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每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各建设至少1家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或制造业创新中心,鼓励各地给予资金支持;支持设立新型研发机构,支持研发机构落地广东建设分中心、分实验室;加快建设国家级和省级质检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支持加快完善5G、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五、强化用地用林保障
全省每年安排一定用地指标用于先进制造业项目预支使用,对各地引进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项目但当年用地指标确有不足的,可按规定向省申请预支指。
六、优化环评服务
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空间规划、环境管理标准、环评编制技术导则和规范等要求编制完成环评文件的实行环评审批一次性办理。
七、加强金融和产业资本支持
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战略性产业集群企业和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金融机构增加制造业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占比。引导金融机构完善信贷管理机制,优化融资服务。
鼓励地市成立本地先进制造业重点项目金融信贷工作专班,协调金融机构加强融资支持。引导保险机构开发针对先进制造业项目的专属保险产品。
建立与国家相关产业投资基金常态化对接工作机制,强化省、市相关产业发展基金的政策导向,通过资本纽带构建产业链上下游协作的产业生态圈。
八、强化高素质人才支撑
深入实施“广东技工”工程、“湾区人才”工程。对全省“十四五”期间新增总投资50亿元以上先进制造业项目单位赋予高级职称评审权,由项目单位制定评审标准条件;对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和北部生态区总投资10亿元以上先进制造业项目单位赋予副高级职称评审权。引导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重点建设20个专业集群。
九、打造高水平项目承载平台
省相关主管部门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申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向园区下放更多管理权限。聚焦战略性产业集群培育,加快建设一批以先进制造业为主导产业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布局建设一批省产业园。
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
实施省领导定向联系负责若干战略性产业集群工作制度,建立战略性产业集群专家咨询制度,明确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对应省领导、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发挥世界500强企业和大型骨干企业“省长直通车”制度、省领导联系跨国企业直通车等制度,加快推动先进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
政策内容工作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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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彭琳 刘倩
【通讯员】粤工兴
【作者】 彭琳;刘倩
粤港澳大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