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湖滨法院:倾力执行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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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视频方式进行调解
大河网讯 “崔局长,多谢你们法院费这么大劲帮助我!没想到我远在东北就打了一个电话,你们就这么上心,现在我拿到钱了,太谢谢您了!”近日,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网络视频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申请人卢某拿到3万余元执行款后,在视频连线中激动地连连向湖滨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崔云飞表示感谢。
卢某是2012年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受害人卢某某父亲,在这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湖滨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被告赵某某赔偿受害人卢某某7万余元。2014年,申请人卢某首次向湖滨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后剩余53000元赔偿款未能执行,鉴于被执行人赵某某当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2021年年初,申请人卢某致电湖滨区法院执行局要求恢复该案件执行程序,但其不能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考虑到虽然申请人未提供被执行财产线索,但是申请人身在东北,而被执行人在安阳,申请人不具备提供财产线索的条件,且该案件属于涉民生案件,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点执行案件。湖滨区法院执行局在收到申请人卢某恢复执行申请后,迅速对案件情况进行了梳理,并采取了调查行动。
2021年1月7日下午,湖滨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崔云飞一行三人驱车前往被执行人赵某某位于安阳市汤阴县某村的家中,发现家里无人。之后经过到相关部门查询,发现被执行人赵某某已与妻子解除婚姻关系,其名下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第二天上午,崔云飞一行三人再次来到被执行人赵某某家中,发现被执行人赵某某的母亲在家,但向其了解情况时,赵某某母亲表示其并不知道儿子任何情况。
本以为该案件已经“山穷水尽”之时,却迎来了“柳暗花明”。在崔云飞一行三人返程途中,接到被执行人赵某某父亲的电话,其表示愿意代被执行人赵某某履行赔偿款,为该案件执行迎来了转机。
网络视频方式进行调解
之后,执行法官与双方多次沟通协调。近日,被执行人赵某某的父亲依约来到湖滨区法院执行局,考虑到申请人卢某远在东北且年龄较大出行不便,再加上疫情原因,湖滨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崔云飞决定通过网络视频的方式调解该起案件。最终,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在线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被执行人赵某某的父亲现场通过微信向申请人卢某转账3万余元。至此,一起长达七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当前,正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之际,为深入推进教育整顿工作开展,湖滨区法院在各部门开展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湖滨区法院执行局结合教育整顿活动,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把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实际的工作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期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树立政法队伍良好的形象。(王涛 方正 张传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