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大姚一学龄前儿童过马路被撞!过马路时家长千万要牵好孩子的手!

3月24日,一辆电动三轮车由大姚县金碧镇十字街往北街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北街白塔广场路段处时,与一名横过道路的学龄前儿童相撞,造成儿童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过现场调查,调取监控录像,可以看出儿童在过马路时突然脱离监护人看管,从人行横道外加速猛跑过马路,径直撞上正常行驶的电动三轮车;而电动三轮车驾驶人行经人群较集中路段时,对行人动态观察不周,没有做好预防并提前减速。

交警提醒:

1、家长带孩子出门时,要与其保持一臂的安全距离,这样才能保证发生意外时能迅速反应,及时拉住孩子。横过马路时,家长一定要照看好孩子,年龄小的孩子,家长应抱着通过;年龄大的孩子,家长要抓住其手腕。各位家长千万不可疏忽大意,以免发生意外。

2、 车辆行经人群较集中路段时,要有提前做好防范的意识,并减速慢行,防止意外发生。

稚幼的孩子通常很难对

空间、速度和距离作出准确的判断

不宜独自过马路

各位家长,当您出门在外时

一定要握紧孩子的手

否则,一瞬的分离

可能发生我们无法承受的意外!

家长在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的同时

也要加强对自己小孩的看管和教育

重视并保护孩子的安全

请务必做到

这些事情请务必做好

有意识地向孩子灌输安全知识,要教会孩子主动躲避车辆带来的危险,提醒孩子不要在道路上玩耍,更不要在汽车附近嬉戏打闹;

对学龄前幼童,不要让其在室外玩耍时脱离家长的视线;

对已经上学的小孩,要加强交通安全常识教育;

教会孩子看倒车灯,包括告知车辆转弯的轨迹。

这些事情千万不要做

(一)让孩子独自过马路

带领孩子过马路时,各位家长切莫松开孩子的手,并做到以下两点:

为孩子做好榜样,不要闯红灯,通过斑马线、人行天桥等通道过街;

通过斑马线过街时,也不要松开孩子的手。小孩天生好动,对车速和车距的判断能力又较弱,所以,家长一定要牵着孩子过街,注意观察路况,防止发生意外。

(二)让孩子擅自使用非机动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年满12周岁的儿童才可骑自行车上路。年满16岁的青少年才能骑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上路,且时速控制在20km/h以内。

自行车、电动车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搭载学龄前儿童,应使用安全座椅;

12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骑车不得载人。若骑车载人,后轮最好装备防护设施,防止孩子的双脚无意中伸入轮子中而受伤。

(三)抱孩子坐副驾

实验证明,汽车时速在50公里时发生碰撞,惯性作用下将产生30倍的重力加速度,对只有10公斤的幼儿,冲击力接近300公斤。这种情况下,家长难以用臂力抱住孩子。若抱住了,家长自身也会因惯性向前俯冲,对怀中的孩子造成伤害。

因此儿童乘车应使用安全座椅,并坐在后排。

12岁以下的儿童必须使用安全座椅;

年满12岁才可使用成人安全带,并可坐在副驾驶座上;

如果单独开车带孩子,最好使用专业的儿童安全座椅,将儿童座椅固定在车后排,然后给孩子系好座椅上的安全带。

而对于车辆盲区

小编温馨提醒

广大驾驶员要多了解车辆盲区。在车辆转弯时,应仔细察看车辆两侧的交通情况,减速、缓慢通行,必要时要以灯光、鸣笛警示。

最后再次提醒各位家长

安全要把握在自己手中

牵住孩子,牵住安全!

来源/楚雄交警、网络等

编辑/周永芳

责编/易勇

楚雄州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