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3人被调查,1人被双开

赤峰市防灾救灾中心副主任冯爱东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赤峰市防灾救灾中心副主任冯爱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个人简历:

冯爱东,男,满族,1964年1月出生,赤峰市红山区人,大学学历,199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1月参加工作。

1981年1月至1984年12月,赤峰市消防二中队服役;

1984年12月至1989年12月,赤峰市红山区公安分局工作;

1989年12月至1999年6月,赤峰市红山区人武部工作;

1999年6月至2002年4月,赤峰市红山区人武部后勤科科长;

2002年4月至2006年2月,赤峰市宁城县人武部副部长;

2006年2月至2008年3月,赤峰市林西县人武部政委;

2008年3月至2008年8月,转业待安置;

2008年8月至2019年4月,赤峰市地震局副局长;

2019年4月至今,赤峰市防灾救灾中心副主任。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吴景宏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吴景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个人简历:

吴景宏,男,汉族,1966年10月出生,赤峰市敖汉旗人,大学学历,199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

1986年7月至1988年12月,敖汉旗四家子镇初级中学教师;

1988年12月至1993年10月,敖汉旗人民法院书记员;

1993年10月至1995年6月,敖汉旗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5年6月至2000年5月,敖汉旗人民法院审判员;

2000年5月至2002年5月,敖汉旗人民法院民事庭副庭长;

2002年5月至2006年5月,敖汉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科员级);

2006年5月至2010年1月,敖汉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副科级);

2010年1月至2010年5月,敖汉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正科级);

2010年5月至2011年8月,红山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正科级);

2011年8月至2013年11月,红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正科级);

2013年11月至2015年2月,红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正科级);

2015年2月至2017年12月,红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一级法官;

2017年12月至今,红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四级高级法官。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书记员鲍莉娜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红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书记员鲍莉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个人简历:

鲍莉娜,女,蒙古族,1981年8月出生,赤峰市红山区人,大学学历,200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5月参加工作。

2002年5月至2005年6月,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工作;

2005年6月至2006年4月,红山区桥北镇政府工作;

2006年4月至2009年1月,内蒙古红山物流园区管委会工作;

2009年1月至今,红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书记员。

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主任王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指定,二连浩特市纪委监委对西乌珠穆沁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主任王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毅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在担任西乌珠穆沁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等职务期间,对重大事项决策搞“一言堂”;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创办合作社;违反工作纪律,肆意妄为,任意处置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国有资产,不履行工作职责,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便利,套取专项补贴款归个人所有;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取财物;涉嫌挪用公款犯罪,挪用公款用作营利活动。

王毅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宗旨意识淡薄,在利益诱惑面前丧失底线原则,性质恶劣,影响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按照相关程序,经西乌珠穆沁旗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西乌珠穆沁旗旗委批准,给予王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内容来源:赤峰纪委监委、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李彦萱

审稿主任:剧根宏

值班总编:周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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