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清明节来了,祭祀用品禁止使用人民币图样

清明将至,为做好人民币法律法规普法宣传,4月1日,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在莞城街道维新路一带祭祀用品市场开展人民币图样普法宣传,向售卖祭祀用品商户现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引导社会公众合法使用人民币图样和爱护人民币。

人民币图样使用有规定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图样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货币的完整图案或局部图案。从2019年11月15日起,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发布的《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施行。

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有关负责人介绍,市场上曾出现部分仿照人民币式样的冥币,冥币的纸张大小、颜色、图案、面值等都与人民币纸币极为相似,某些冥币使用了人民币面额数字、花卉等局部图案,这些行为都是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行为。《办法》明确规定,制作、仿制、买卖以及未经批准使用人民币图样都属于禁止性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

违法行为将被处罚

《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销售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郑重提醒,祭祀用品使用人民币图样是违法行为,相关商户不得销售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冥币等祭祀用品。广大市民购买祭祀用品时要注意甄别,提高警惕,不购买、不使用含人民币图样的祭祀用品,维护人民币形象和正常的流通秩序。

【记者】叶永茵

【通讯员】陈治平 倪佩敏

【作者】 叶永茵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