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推动把多次在保护区违法违规钓鱼者纳入失信名单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日前,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从《祁门县2021年禁渔禁捕工作实施方案》中看到,该县要求在保护区内设立禁止垂钓宣传牌,开展垂钓人员登记备案及承诺制管理,推动把垂钓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将多次违法违规垂钓人员列入失信名单,定期予以公布。同时,加强巡查执法,严厉打击利用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违反垂钓规定的作业行为。
不久前,祁门县政府发布了2021年度的禁渔通告。该县阊江泗州湾至林化厂桥段水域、金东河祥源茶厂桥至阊江入口段水域、祁山镇和平村旸坑河将军桥至河口段水域、新安江水系祁门县境内所有河流(包括所有支流)为禁渔区,禁渔区内全年全面禁渔(含游钓)。
祁门县阊江水系所有河流(包括所有支流,不含全年禁渔水域)4月1日至6月30日为禁渔期,祁门县秋蒲河及其支流水域4月1日至7月31日为禁渔期,禁渔期内全面禁渔(含游钓)。
阊江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阊江主河祁山镇双河口至芦溪乡倒湖奥西电站大坝段河流、大北水历口镇环砂两河口至芦溪乡倒湖与阊江主河接壤段河流)及黄山市大鲵自然生态保护区(新安江水系祁门县域内河流)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及垂钓。
在上述规定的禁渔区、禁渔期、保护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从事渔业捕捞;严禁使用“电、毒、炸”等禁用方法及禁用渔具捕捞水产品;严禁收购、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违反规定的,由县农业、公安、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处罚。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使用违规渔具渔法捕捞的,一经发现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禁渔区、禁渔期、保护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须自觉拆除河道内的所有捕捞网具、钓台,一经发现未拆除的捕捞网具和钓台将依法强制清除。在禁渔期结束后的天然水域从事捕捞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取得捕捞许可,遵守当地乡规民约,服从护渔人员的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禁渔秩序的维护,对违反禁渔规定不听劝阻者,将由县农业、公安等部门依法处理。举报电话:110。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积极举报违法行为。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吴永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