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湖区人民检察院对一涉案未成年人宣告不起诉

为更好地“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使涉罪未成年人充分感受法律中的温情,顺利回归家庭、重返社会。近日,鼎湖区检察院对一起盗窃案的涉案未成年人宣告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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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鼎湖区检察院对一起涉嫌盗窃罪案件的未成年人小伟(化名)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在办案中同时引入社工组织和心理咨询机构帮教。在考察期内,小伟在检察官及社工、心理咨询师的帮教下,自力更生,努力工作,按时参加志愿服务培训,按计划完成公益服务。每次公益服务后,小伟都认真总结、反思,态度诚恳,并提交书面思想汇报,表现出感恩、悔罪的态度。考验期满后,鼎湖区检察院依法对其宣告不起诉。
在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中,鼎湖区检察院坚持党建引领、创新推进,积极引入社会支持,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以社会协作实现优势互补,最大限度地体现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更大程度凸显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办实事的司法追求。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着国家未来和民族希望,关系着亿万家庭幸福安宁和社会和谐稳定。最大限度地降低涉罪未成年人的起诉率,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关心和爱护。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对涉罪未成年人引入社工帮扶,开展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帮助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走好人生路。
来源:鼎湖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