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 大喇叭 宣传车……云城区筑起清明森防安全屏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压实森防责任,始终保持高度警觉,落实“四个超前”,以“万无一失”的坚决态度和“一失万无”的高度清醒,云城区全面压实区、镇、村三级责任,制定“区、镇、村”包山头责任表,层层压实森防责任,全体干部职工主动放弃清明休假,深入一线,加大值班值守力度,全力打好打赢清明期间“四防三安全”这场硬仗。

▲各镇(街)启动无人机开展森林巡防

云城区各地各单位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渠道,让乡野田间小喇叭响起来、宣传车辆跑起来、无人机巡防升起来,凝心聚力筑牢清明森防安全屏障。

◎各地各单位值班值守

▲云城街

▲思劳镇

▲南盛镇

▲河口街

▲高峰街

▲安塘街

▲腰古镇

▲前锋镇

◎云城区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四防三安全”宣传

▲云城发布视频号“四防三安全”宣传视频点击量超10万。

▲云城区文明办通过手机短信及时发送文明祭祀短信

▲云城发布公众号、头条号、南方号等宣传

据了解,为进一步绷紧防火之弦,云城区还建立了“区领导+督查组”两级督查督导制度,区四套班子成员深入挂点镇(街)和所包山头,区纪委监委、区委办、区府办等部门组成督查队伍,采取不定时间、不定地点、不打招呼的方式开展森林防火督查检查,并随时将督查情况反馈至属地政府、责任单位和区领导处,形成倒逼机制。

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2021年第1号

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生态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森林防火区和森林防火期的通告》(云区府〔2017〕17号)等相关规定,特发布云浮市云城区森林防火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2021年1月1日至4月30日。

二、禁火区域:全区林地及距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

三、禁火规定:禁火期内,凡进入森林防火禁火区域活动的人员必须禁止以下行为:

(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六)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四、全区专职护林员和森林、林地、林木的经营单位或个人,在其管护和经营范围内负有森林防火责任,必须加强巡查管护,采取有效措施,一旦发现野外用火,要及时制止并举报;发现森林火灾,立即报告。

五、各镇(街)、国有林场要立即成立森林防火巡查队,加强野外火源巡查,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特别是要做好重点林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的野外火源管控。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加大森林火灾的防控力度,加强巡护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并负责组织森林火灾的扑救。

六、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个人,应自觉接受森林防火部门的登记检查,并负有森林防火责任和义务。凡阻挠、妨碍检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七、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电台、广播、报刊、短信、微信及宣传标语、宣传单张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使森林防火禁火令家喻户晓。

八、凡违反本禁火令规定的,由森林公安机关或当地公安机关依照《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以罚款或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或110。

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日

来源:云城发布

责编:莫颖琳

值班主任:赵军鳗

值班总编:卢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