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乌鲁木齐2人提起公诉,1人有罪判决!

2人提起公诉
|沙依巴克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毛明依明提起公诉
日前,我院依法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原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毛明·依明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向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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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依巴克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宋波提起公诉
日前,我院依法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片区管委会原党工委书记宋波涉嫌受贿罪向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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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有罪判决
| 天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刘涛涉嫌受贿罪一案获有罪判决
日前,我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刘涛涉嫌受贿罪一案,经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刘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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