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三举措” 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

为进一步做好乡村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在乡村振兴工作中促进就业的作用,甘谷县人社局“三策并举”,确保全县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权益有保障,人员管理规范化。截至目前,全县累计选聘乡村公益性岗位10大类3342个。

一是认真调查摸底。各村根据行政村的面积、规模、人口总量、就业需求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公益性岗位数量,对各村上报的人员名单进行审核,规范管理。切实帮助家庭特殊困难、脱贫后有返贫风险、无业可扶等就业困难人员解决就业需求。

二是继续加大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各乡镇充分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主体的作用,按照《甘谷县村级服务性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要求,规范流程,加强监管,优先选聘无法外出务工的特殊困难群体上岗就业。县人社局在保证原有村级服务性岗位不变的基础上,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多渠道加大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确保群众稳定就业增收,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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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健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日常管理考核,加强对乡村公益性岗位的日常监督和管理,从源头上杜绝有岗无人、顶替上岗等违规现象,切实做到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使用和有效管理,坚决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