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巡回审判化解民事纠纷案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李洋)3月29日,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在临潭县石门乡大桥关村牙尼社成功调处一起民事纠纷案。

2019年10月,临潭县某养殖合作社在迁移牧场时,两头牦牛走失,下落不明。2020年7月,临潭县某养殖合作社成员发现,走失的两头牦牛出现在付某家的牛群中,但付某坚决否认,称牛群中的所有大小牦牛均属自家所有。随后临潭县某养殖合作社工作人员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当地派出所介入调查后未果。2020年11月13日,临潭县某养殖合作社负责人起诉到临潭县人民法院,请求返还两头牦牛或赔偿折价款12500元。一审开庭审理后,因缺乏确凿的证据,一审判决驳回临潭县某养殖合作社的诉讼请求。临潭县某养殖合作社负责人收到判决书后提起上诉。

甘南中院二审法官认真研判分析案件的来龙去脉,理清思路,通过开庭询问、走访调查,找到了关键证人,最后决定去付某所在的临潭县石门乡大桥关村牙尼社大山深处巡回审判。经过现场辨认,一头牦牛确实属于临潭县某养殖合作社走失的牦牛,至此案件水落石出,在法官释法析理后,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甘南法院干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深入田间地头,积极开展现场开庭、巡回调解、以案说法、以案普法,将法治宣传融入基层、贴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