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一女子种植32株罂粟被处罚

春暖花开,莳花弄草,最是怡情养心。不过,可不是所有的花都能随便种,比如罂粟。

4月1日,涡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崔某某居然在家中小菜园内非法种植了32株罂粟。

民警告诉记者,当天,他们在巡逻,看到崔某某家种植了许多蔬菜和绿植,其中还包括了罂粟。仔细数了下,居然多达30多棵。经过一番询问,崔某某以为罂粟可以治病,并不了解种植其是违法行为。随后,民警对现场的罂粟进行了铲除,崔某某也被依法处罚。

民警提醒,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