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一男子二次酒驾!曝光!

在严厉整治酒驾醉驾的形势下
开车不喝酒
已成为大多数驾驶员的自觉行为
但仍有部分驾驶员心存侥幸
甚至一犯再犯
近日,宁县公安交警又查处
一名二次酒驾的“任性”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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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4日晚21时,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新宁中队执勤民警在南义街道开展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查处时,一辆车牌号为甘MR76**号牌的小型轿车沿国道211线由西向东驶入民警视线,在看到交警后,该车明显放慢了速度躲躲闪闪,察觉到异常后民警立即上前检查,发现驾驶员神色慌张,车内有明显的酒味,民警立即用呼气时酒精测试仪对驾驶员雷某某进行测试,显示结果为3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执勤民警将该驾驶员雷某某带回南义派出所办案区作进一步询问,经交管平台查询,雷某某曾于2018年3月25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西峰交警大队查处,属二次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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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蜀黍温馨提示
“一次酒驾,终生记录”
酒驾被查,违法信息将陪伴终生
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后
不论何时何地,经过多久
再次酒驾均属于“二次酒驾
来源:宁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