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倍!麦迪格被顶格处罚!

在2018年以及今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我们持续报道了南京麦迪格视光中心涉嫌违规销售角膜塑形镜,最终被法院判定为欺诈并向消费者"退一赔三"一事

最近记者又了解到,南京麦迪格视光中心,因为无证经营角膜塑形镜,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货值金额20倍的顶格罚款。

2015年,南京市民荣女士花费两万多元,在麦迪格视光中心给儿子小邓购买了一套角膜塑形镜,用来矫正近视,不料小邓佩戴之后视网膜脱落。

经过南京市中级法院审理,认定麦迪格视光中心销售注册证过期的产品,且没有角膜塑形镜验配资质,最终在今年3月1日判决麦迪格视光中心背后的三家公司构成欺诈,应当对小邓"退一赔三"

就在判决后不久,麦迪格视光中心从原先的经营地址搬到了南京市秦淮区曙光天地,改了个新名字叫作"麦迪格眼科",并申请到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原卫生部发布的《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验配角膜塑形镜管理的通知》明确:角膜塑形镜验配必须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由具有中级以上眼科医师职称的医师操作。

3月15日,卫健委执法人员现场表示,麦迪格眼科的执业许可等级仅仅是诊所,不得开展角膜塑形镜验配业务。

记者近日从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管局获悉,除了没有验配资质外,他们还发现南京麦迪格视光中心存在无证销售角膜塑形镜的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介绍,角膜塑形镜属于三类医疗器械,2020年10月他们现场检查麦迪格视光中心,当时视光中心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早已到期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管局药械和化妆品监管科科长刘黎明表示,执法人员在进行检查时发现了两盒角膜塑形镜,是在有效期届满以后销售的。

这两盒角膜塑形镜货值将近4万元。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无证经营医疗器械且货值超过一万元,应当处以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

今年3月25日,在依法召开听证会后,秦淮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麦迪格视光中心做出顶格处罚

“因为这个涉及青少年使用的东西,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有影响,然后公司还存在通过关联企业收款,来逃避法律监管的行为,所以说我们对它进行从重处罚。”刘黎明介绍。

此外,继小邓之后,又有一名消费者小高起诉了南京麦迪格视光中心。记者了解到,从2013年起,小高的母亲施女士就在麦迪格视光中心为她订购角膜塑形镜。

“它推荐的叫‘麦迪格’,但是它跟我们签的合同,包括刷卡支付的POS单,包括后期换眼镜连合同都没有,这个过程中我就有点疑惑。”

这一做法就是执法人员所说的通过关联企业收款来逃避法律监管。2018年3月15日,施女士收看了报道后,得知麦迪格视光中心没有角膜塑形镜验配资质,涉嫌违规销售,于是将其告上了南京市秦淮区法院。

庭审中,麦迪格视光中心辩解称,他们和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有合作,验配诊疗是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医生操作的,他们只负责销售角膜塑形镜,因此不算违规。

但施女士却表示,自己从没带孩子去过中西医结合医院。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也答复法院称,他们和麦迪格视光中心不存在任何合作。

2020年9月,秦淮区法院一审判决麦迪格视光中心构成欺诈,退还小高购镜费用一万七千元,并承担三倍赔偿五万一千元。

目前,麦迪格视光中心已经提起上诉,本月底在南京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我们也将持续关注。

再次提醒家长朋友,角膜塑形镜属于三类医疗器械,也就是危险性级别最高的医疗器械。由于角膜塑形镜在使用中会和眼球直接接触,如果验配人士不专业,很可能导致角膜损害、角膜炎等并发症,甚至让视力下降。

原卫生部明确规定:角膜塑形镜验配必须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由具有中级以上眼科医师职称的医师操作。因此,家长如果需要带着孩子去验配角膜塑形镜,务必前往正规医疗机构,问清楚相关资质再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