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男子酒后无故划伤停在玫瑰城小区路边的9辆汽车,法院判了…

喝酒后,抚顺男子王某某犯了手欠,他无故划伤停在路边的9辆汽车,最终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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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男子王某某于2020年7月30日22时许,酒后回家途中,无故将停放在抚顺市望花区玫瑰城小区路边的九辆汽车划伤。经抚顺市价格认证中心估价,涉案九辆汽车损失价值共计人民币7587元。王某某于2020年10月9日经公安人员电话传唤到案。
案发后,王某某积极赔偿各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均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任意毁坏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日前,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依据被告人王某某的犯罪情节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二三里编辑 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