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们的事,再小也是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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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起,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在全国检察机关稳步全面推开。
内蒙古呼伦贝尔
积极探索未检业务统一办理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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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这个消息时,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那日斯并不意外,甚至有点“窃喜”。尽管在2017年底最高检下发《关于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时,内蒙古并不是13个试点省份之一,但在2018年8月,该院主动将阿荣旗检察院、扎兰屯市检察院确定为试点院。随后,呼伦贝尔市其他基层院也积极探索这一案件办理新模式。
“未成年人案件有其特殊之处,只有融合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才能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利益。早行动早见效。”那日斯告诉记者。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2018年11月12日,阿荣旗检察院几位未检检察官来到那吉镇学校周边地区,与教育局、食药监局、市场监督局以及盐业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共同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行动。
在大众认知里,检察官应该出现在法庭上,为什么会参与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其实,未检检察官是要通过参与检查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对检查中发现的普遍问题进行重点监督,通过制发检察建议、诉前磋商等措施,推动相关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是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赋予未检检察官的职责。
未检检察官的“不务正业”,让阿荣旗玉成高中的师生们印象深刻。该院在调查走访辖区学校时发现,玉成高中共有师生840人,教学楼、学生集体宿舍作为人员密集场所,却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学生宿舍除单独楼道外,没有其他安全出口,消防设施也不齐全。阿荣旗教育科技体育局未全面履行行政主体责任,也未在规定期限内消除安全隐患。2020年8月28日,阿荣旗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020年9月7日,玉成高中将第二安全出口问题规范整改并验收合格。阿荣旗教育科技体育局依法履职完毕,并整章建制强化主体责任,切实保障校园安全。2020年10月29日,阿荣旗检察院向法院撤回起诉,11月12日,阿荣旗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起诉。
据统计,2018年8月以来,阿荣旗检察院与相关单位先后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民办教育机构开展检查4次,依法向阿荣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教育局制发检察建议7份。目前,两所不合规幼儿园已依法停办、校园周边商店均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下架,相关行政执法单位也作出了加强监管、积极开展专项整治的承诺。
孩子的“守护神”
“姐姐,我学习很认真,保证考个好成绩!”今年3月开学季,小学生小晶(化名)给扎兰屯市检察院的张冬姐姐打来电话,汇报开学感受。
不满10岁的小晶被父亲张某性侵,2020年3月,其母向公安机关报案。未检检察官张冬了解情况后,立即提前介入,依照“一站式保护”办案模式,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在严格审查证据的基础上,对该案依法快捕、快诉。呼伦贝尔市中级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年。
罪犯受到严惩,但小晶和母亲如何才能走出阴霾?在张冬的帮助下,2020年10月,小晶的母亲向扎兰屯市法院申请撤销张某监护资格,并向扎兰屯市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2020年11月18日,扎兰屯市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意见,当庭判决撤销张某的监护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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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检察院支持起诉一起撤销监护权案。
未检工作到此并没有结束。张冬把小晶母女俩的事当作自家事来操心,联系心理咨询师对母女二人进行疏导,又联系社保部门帮她们申请低保……“未成年人案件集中统一办理对于未检检察官的要求更高,我们任务也更重了。但能够高效、准确地办理未检案件,看到孩子们脸上再度绽放笑容,一切困难都不是事儿!”张冬表示。
要做孩子的“守护神”,案件集中办理给了未检检察官更多发挥的空间。扎兰屯市检察院加强对监护侵害与监护缺失的监管,如14岁女孩琴琴(化名)被母亲殴打案,该院在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同时,向民政部门发出可通过诉讼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检察建议,对孩子母亲起到了“震慑”作用。通过回访,确认母女俩已经修复了亲子关系,检察官这才放心。
好制度要推而广之
2019年10月,未成年人李某涉嫌敲诈勒索案被移送到扎兰屯市检察院。因李某符合附条件不起诉条件,经检委会讨论决定,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8个月的决定。帮教小组随之成立,该院尝试以社区矫正代管的方式监督考察李某。在社区矫正部门的支持下,2020年6月,李某顺利完成了社区矫正,开启了新生活。据了解,2019年以来,扎兰屯市检察院未检部门实现了对该院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全覆盖。
试点工作中,阿荣旗检察院也在不断强化涉未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加强了对监区、监室、提讯室的巡视检查,针对未成年与成年在押人员混押混管问题向看守所发出检察建议2份;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向阿荣旗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建议6份。
除了阿荣旗检察院和扎兰屯市检察院,呼伦贝尔市其他基层院也在积极探索未检案件集中统一办理新模式。该市海拉尔区检察院经深入调研,针对校园安保人员普遍年纪较大且系临时聘用的情况,就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向海拉尔区教科局发出检察建议,促使海拉尔区政府通过向专业保安公司购买服务的方式,为30余所中小学配备了专业“门神”,有力推进了平安校园建设。
那日斯表示,呼伦贝尔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会签的《关于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评价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办法》《关于对性侵害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开展“一站式”取证的办法》,以及与律师协会签订的《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法律保障的备忘录》,与市精神卫生中心签订的《关于对被侵害未成年人开展心理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等都对未检案件统一集中办理起到了助推作用。
目前,呼伦贝尔市检察院正在将试点院的经验做法向全市推广,在加强与相关单位协调配合的基础上,完善与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的分工配合机制,以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江苏苏州虎丘
“4+1”办案法助力综合保护
“不是每一段母子关系都来得那么轻易,我曾遗弃过她,以后更不能辜负她。”夜里10点,检察官朱晓丹收到赵某发来的这条微信消息,随后还收到几张小婴孩的照片,那嘟起的小嘴和开怀的大笑让人挪不开眼睛,满屏的可爱扑面而来。
一场不公开的听证会
1月22日,一场关于被遗弃婴儿安置抚养问题的不公开听证会,在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检察院举行。“我犯了不可原谅的错误,因为自私,认为没有能力抚养孩子就遗弃了孩子,经过这段时间检察官对我的帮教、感化,我真的渴望能有机会好好把她养大。”赵某哽咽的声音里透着一份决心。
2020年7月,意外怀孕的赵某独自在租住屋产下一名女婴。没有稳定收入、没有积蓄,甚至都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深陷困境的她,认为自己无力抚养孩子,一番思量后,于次日凌晨将女婴遗弃在公园凉亭。幸运的是,女婴被市民捡到后及时送医救治。
案发后,虎丘区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委托市福利院对女婴进行临时照料,同时对赵某开展训诫,发出《督促监护令》,同步开展亲职教育。“福利院的照料是临时性的,我们希望通过努力,让孩子的母亲更好地承担起监护职责。”朱晓丹联合街道、妇联、民政工作人员一同对赵某开展心理疏导、临时救济。渐渐走出阴影的赵某意识到自己的糊涂,开始渴望亲自抚养孩子,尽到做母亲的责任。
这次不公开听证邀请了11名各方女性代表。“从最初的遗弃到之后的愿意抚养,你有没有为孩子的未来做比较具体的打算?”苏州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副主任温海兰从案发之初便一直关注这个孩子,一番语重心长的劝告后,她更希望看到赵某对孩子未来的明确规划。一旁的人大代表也补充道:“养育一个孩子并不容易,可以考虑给孩子一些长远的保障,比如买教育基金,着眼于未来好好规划收入。”听证员们纷纷给赵某出谋划策,原定一个小时的听证会足足开了两个多小时,大家对孩子成长可能面临的问题进行了细致的探讨。
看到赵某态度的转变和抚养决心,听证员们一致同意将孩子交由赵某抚养。虎丘区检察院设置了6个月监护考察期,委托家庭教育指导机构进行监督。考察期内赵某需定期向检察官汇报孩子的情况。
这次不公开听证,是虎丘区检察院探索未成年人检察保护“4+1”融入式办案的一个缩影。
一体化模式让保护更周全
2019年,虎丘区检察院进行内设机构改革,成立第三检察部专门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未检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一个案件背后,是一个家庭、一个群体、一种社会现象、一个治理难题,有时一个刑事案件也要融合多项检察职能,比如民事诉讼或公益诉讼,这就需要我们开展一体化保护。”在该院检察长朱文瑞的指导下,第三检察部开始探索一体化办案。
经过近两年的摸索,该院逐步形成“刑民公执+综治”的“4+1”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一体化办案模式,通过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主动补位,有效助力社会综合治理。
为进一步扩大线索来源,2020年4月,该院在江苏省率先推出未检网格长制。以学校、社区为网格单元,聘请专人担任“未检网格长”,收集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线索,形成“一校一网”“校外借网”“检察进网”的网格化保护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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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检察院检察长朱文瑞向未成年人检察网格长颁发聘书
该机制推出不久,社区网格长陈喜青便在网格微信群中提供了一条线索:某社区疑似发生虐童事件,被害儿童已送医治疗。该院立即联系属地派出所,得知确有相关警情,检察官第一时间赴医院了解孩子身体情况。
此案因父母教育子女方式不当引发,公安机关于当天立案。被害儿童病情稳定后,该院邀请心理专家对其开展心理疏导,并就是否愿意继续与父母共同生活征求其意见。在被害儿童明确表示不想与父母分开后,本着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该院对被害人父母开展训诫和亲职教育,并邀请陈喜青加入监护帮教队伍,参与监护考察全过程。了解到被害儿童家庭贫困,该院与网格长在街道妇联、民政等部门的帮扶下,对孩子住院治疗费用予以补贴救助。
“社区工作繁琐,一开始对于未检网格长工作,我也没有找到好的结合点。这次事件对我触动很大,检察院提前介入让儿童利益得到保护、家庭关系得以修复,这与我的工作是同向而行的。”陈喜青动情地说。
据了解,通过网格长的线索反馈,该院已对近10名儿童开展综合救助,帮助解决临时监护、转移护送、经济救助等实际困难,网格长机制让保护未成年人的各方力量“拧成一股绳”。
“一案五查”推进综合治理
几天前,朱晓丹的手机弹出一条宾馆异常入住的提示信息,显示有两名未成年人入住某宾馆。“我们在以往办案中发现,校园周边的小旅馆已成为涉及未成年人的强奸、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案件的经常发生地。”针对这一问题,该院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开展旅馆业专项整治,由此建立了未成年人入住预警平台,实行未成年人异常入住强制报告制度。截至目前,已及时有效处理异常入住12次。
“我办理的几起性侵案均发生在学校旁边的小旅馆,后续我们还会开展关于学校周边环境与安全的调查。”朱晓丹认为,很多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侵害都“沉在”案件“底部”,而叠加的检察职能往往能将其“掀”出来。
从校园周边找隐患、清盲点。该院开展校园周边安全公益诉讼监督,持续“清扫”校园周边零售、娱乐场所、网吧、旅馆等“隐秘角落”,开展专项整治6次,有效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同时,该院还善治痛点,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深挖案件中涉及的监护侵害、违法接纳、出售烟酒、非法雇用等不法行为,综合社会力量解决案件背后的家庭教育、校园治理、政府履职等深层次问题。“一案五查”工作机制由此产生,即每起案件必查社会治理、侦查监督、公益诉讼、民事监督、司法救助,以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纠正违法、检察建议、风险提示等方式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做到“督导而不替代”。
“一案五查”和强制报告的落地生根,让一些问题浮出水面。2019年以来,该院针对景区未落实未成年人门票优惠政策、校园周边倾倒建筑垃圾、校园周边玩具市场乱象、校园周边娱乐场所诱发犯罪等发出多份检察建议,并加强跟进监督,助推问题整改到位。
“让我们欣慰的是,在保护孩子健康成长上,各个单位都有一个共识,那就是孩子的事再小也是大事。”据朱晓丹介绍,第三检察部协同相关部门已经建立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体系、“虎法少年行”校园维权工作站、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制度,综合治理的巨大合力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推动作用正在显现。(检察日报 沈静芳 王鹏 檀杉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