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幂工作室公布近年维权胜诉官司,名誉权六起,其他侵权二十多起

娱乐圈明星人红是非多,很多时候为了维护明星权益,团队会采取法律追责的起诉,而杨幂作为当红明星,其工作室公布了诸多维权官司的胜诉,目的还是告诉大家,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也在所不辞,坚决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明星维权,这也告诉那些想造谣的人,行不义,必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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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室曝光的第一个维权案件,2019年8月14日受理了杨幂告詹某名誉权的纠纷案,该案件已经于2019年12月7日做出判决,詹某已经书面道歉,并且在微博账号上登载致歉声明,赔偿了杨幂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公证费。二审也在2020年6月3日结案。
第二个侵权案件发生在2019年8月14日,法院在同年12月30日做出了一审判决,进行书面形式道歉并在微博账号登载道歉声明,同时赔偿了杨幂精神抚慰金及公证费,没有上诉,造谣人张某某已经履行完毕。
第三个案件受理时间是2019年11月19日,杨某某侵犯杨幂名誉权,在2020年2月28日一审判决,同样杨某某败诉,书面向杨幂道歉并在新浪微博登载道歉声明,删除原先造谣内容,赔偿杨幂精神抚慰金,并没有上诉,法院已经强制执行完毕。
第四个案件受理时间是2019年11月19日,朱某构成对杨幂的名誉侵权,同样对杨幂书面道歉并在新浪微博登载道歉声明,同时赔偿了精神抚慰金及公证费,没有上诉,服从一审判决,已经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第五个侵权案受理时间是2019年8月到11月,分别受理了尹某某、郑某某、杨某、雷某某等侵权案件。这几位造谣者,积极主动道歉,并删除全部侵权内容,保证不再侵权并赔偿杨幂精神抚慰金,已经履行完毕。
第六个侵权案,是张某、夏某某、李某、侯某某对杨幂进行造谣侵权,他们积极主动道歉,删除全部侵权内容,保证不再侵权并赔偿杨幂精神抚慰金,行为已经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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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侵犯杨幂名誉权的部分案件,而下面是部分侵犯杨幂姓名权、肖像权的部分案件。
侵权的公司或个人是广州市爱炫日用品有限公司,侵犯肖像权;广州炫蔻化妆品公司有限公司侵犯姓名权和肖像权;广州白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肖像权;深圳市福田区富宝美妆商行侵犯肖像权;东莞市达嵘服饰有限公司侵犯姓名权和肖像权;深圳市爱洛仕尼服饰有限公司侵犯姓名权和肖像权;东莞市也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犯姓名权和肖像权;合肥淇涵化妆品有限公司侵犯肖像权;郾城区沙北蒙雨服装店侵犯肖像权;河北欧电美拜商贸有限公司侵犯肖像权;江恒侵犯肖像权;濮正祥侵犯肖像权;抚宁区城关贝贝佳婴幼儿用品商店侵犯肖像权;成华区瞰钰商贸部侵犯肖像权;萧县万福服装店侵犯肖像权等,还有广州诗颖化妆品有限公司、上海毓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武义富利电器有限公司、广州市邦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纽雅服饰有限公司、杭州子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诺嘉光学眼镜有限公司等侵犯杨幂肖像权。
公司或个人侵犯杨幂姓名权和肖像权主要是在商业广告上使用,因为没有受到杨幂的授权,所以构成侵权,上面发生的公司或个人的侵犯肖像权和姓名权官司已经判决,有的还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大多数已经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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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维权其实很麻烦,但艺人的名誉更重要,所以工作室私底下做了大量的维权工作,可能这些都不是粉丝平时能够看到的,不是团队不维权,而是已经维权,这些侵权案件的曝光,也提醒那些个人、公司侵犯杨幂名誉权或姓名权以及肖像权的赶紧删除,或者停止侵权行为,老虎不发威以为是病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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