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雨露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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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信县2021年度“雨露计划”工作已启动,按照省扶贫办、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就我县2021年春季“雨露计划”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助范围及资格认定
今年“雨露计划”补助,需同时具备以下两方面资格:
(一)补助对象
1、2014年以来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家庭学生,但历次建档立卡数据清洗过程中剔除的脱贫户除外。
2、纳入边缘户家庭学生。
(二)学籍资格
以2021年春季学期为时间节点,目前就读于以下学校的学生:
1.就读于国家承认学历的省内外全日制普通技工(师)学校的学生,中职(中专)学校的学生。
2.就读于国家承认学历的省内外高职(大专)院校的学生。
二、申报时限及补助标准
1、申报时限。申报工作从2021年4月6日起,5月31日截止。
2、补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分春季、秋季学期两次进行,每学期补助1500元。
三、申报方式及审核程序
1、摸底登记
由各乡镇负责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按上述申报条件,进行宣传动员、摸底登记。同时,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及上年度补助情况摸排符合条件的学生信息,通知学生进行申报。
2、个人申报
由学生本人与所属村委会联系,填报“雨露计划”申报表,由村委会汇总后上报乡镇。
3.审核汇总
学校审核。所在学校对学生的学籍信息及在校情况进行认定审核,同时出具学生在校证明。
村级初审。所属村委会主要审核学生是否本村学生、与户主关系是否真实、资格是否准确等信息,并在在校证明上签署意见、加盖村委会公章。
乡级复审。乡(镇)政府对本辖区内学生身份(脱贫户、边缘户)及所有信息进行复审,以乡镇为单位统一汇总,并指派专人报送县扶贫办审核。
4、县级复审
资格审核。县扶贫办对学生身份(脱贫户、边缘户)进行审核认定。
5、公示公告
对通过审核的拟补助学生,通过县、乡、村三级进行公示公告。
6、资金发放
补助资金将按审定的补助花名册通过惠农资金“一卡通”直接补助到户。
四、其他事项
1、在校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具体到村组、入校时间、所学专业及班级等内容。
崇信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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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崇信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审核:县融媒体中心/富 强 吴文斌
编辑:县融媒体中心/陈望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