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际股份收关注函:要求说明新华化工开展相关业务是否与公司主营业务之间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4月9日,深交所公司管理部于4月8日向天际股份发出关注函。关注函称,近期,我部收到投资者投诉称,公司第二大股东常熟市新华化工有限公司(下称新华化工)拟扩建年产六氟磷酸锂1万吨、副产品盐酸7万吨及现有氟硼酸钾等项目,新华化工实际控制人为你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根据已公示的环保评价文件,新华化工上述项目采用的是你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苏新泰新材料公司相关技术,投资者认为新华化工与你公司业务构成同业竞争,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深交所要求公司全面梳理新华化工及其实际控制人作出的相关承诺,并请结合上述项目实施情况说明新华化工及其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新华化工开展相关业务是否与公司主营业务之间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说明公司与新华化工及其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之间是否存在涉及上述项目的相关协议或其他利益安排,如有,请补充说明该等事项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