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卫生健康局召开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工作会

为贯彻落实全省卫生科教工作会议精神,防止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廊坊市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永清县于4月8日召开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工作会。县医院、中医院、疾控、妇幼、各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及门诊部,共计26家机构、30余人参加会议。
图片
会上,二级主任科员邓文良宣读了《廊坊市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之后,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负责。要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有机结合,进一步规范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生物安全无小事,望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设置单位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县卫健局严格履行管理责任,综合监督执法机构严格履行执法责任,按照文件规定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及时备案,健全档案,强化管理,依法监督,确保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提高我县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水平。
图片
最后,县病原微生物评审专家组副组长、县中医院检验科秦永志主任,逐项为大家讲解备案资料准备、表格填写、申请流程等,秦主任针对参会人员对备案工作当中存在的疑问,一一进行了解答,确保备案工作按时、按程序顺利完成。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是关系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也是事关卫生系统医务人员自身生命健康、生命安全的大事,任何疏漏和闪失都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通过此次会议,进一步完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备案管理工作,防止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