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淳“春季护鱼”在行动:经营者谎称有“野生鱼”被查处

记者今天(4月9号)从南京市场监管部门获悉,近日,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淳溪分局接到农贸市场内有经营户称有固城湖野生鱼销售的相关信息,淳溪分局联合淳溪派出所对涉案主体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城区两个农贸市场内各有一户经营户在销售水产品时竟然对消费者宣称自家卖的鱼是固城湖的野生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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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等规范要求,2020 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水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在此期间,市场上流通的长江流域水产品均属非法来源,任何人不得购买、销售。经查,原来这些所谓的“野生鱼”是经营户从天河市场水产批发商手中购得,为农民自家养殖,并非来自固城湖的野生鱼。
经营户宣称“野生鱼”,只是为了“多做点生意”。目前,这两户水产经营户的行为涉嫌虚假宣传,已被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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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经营户销售固城湖野生鱼是违法的,将养殖的水产品对外宣称是固城湖的野生鱼的行为也是违法的,如消费者发现此类情况,请拨打12315进行举报。”高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提醒道。
同时还要提醒市场及水产经营户,务必落实好索证索票制度等主体义务,守法经营,切勿夸大宣传。
据悉,为巩固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禁售成效,高淳区市场监管局采取集中突击夜查和交叉执法检查等方式,持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春季护鱼”打击非法捕捞渔获物交易专项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已累计检查各类经营户3036户,发现问题210个。其中对经营户水产品溯源不规范行为当场处罚 71起,向 55户经营户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55份,立案调查8起。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沈杨 编辑/韩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