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检察:七旬老人寻帮忙,民事监督显正义

3月24日上午,头发花白的老李再次来到广宁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广宁县检察院陈友强副检察长热情接待回访。期间,老李向我们反馈:其老大难的问题已得到解决,拖欠八年之久的款项已全部执行到位,终于可以放下心头大石,并向广宁县检察院撤回监督申请。同时其对广宁县检察院的工作效率和热情待民给予高度赞许,希望广宁县检察院保持为民办实事的初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案情回顾:

2012年5月份,老李出借14000元给朋友老陈,但直至2016年9月份老陈仍未履行还款义务,老李诉至县人民法院要求解决,县人民法院亦依法支持老李诉求。老李虽然胜诉,但老陈外出避债,下落不明,老李无奈只好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一直未收到任何执行款项。

2021年2月24日下午,老李到广宁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反映上述情况,申请广宁县检察院对该案进行监督。广宁县检察院工作人员耐心接访解答,并详尽告知其申请执行监督所需的材料。受理该案后,广宁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迅速研判,积极开展审查及调查核实工作,通过调取案卷材料和向县社保局、县农商银行调查核实得知,被执行人老陈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立即将情况反馈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县人民法院主动恢复了执行。

回访之后,广宁县检察院对该案作出终结审查决定并将相关文书送达老李。至此,这起民事执行案件在检法两家共同努力下,真正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下一步,广宁县检察院将以政法队伍整顿为契机,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加大对民事案件的监督,确保检察监督全覆盖,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

来源:广宁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