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宣恩老照片、老物件等展览资料的公告

云上恩施报道(记者姚玲李灿曾雪儿)为传承宣恩悠久历史,进一步提升宣恩文化影响力,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反映我县历史文化的文物、字画、史籍善本、传统技艺、图片影像、文学作品、历史记录、民间故事等文史和实物资料,使散落在民间的珍贵遗存成为国家记忆和见证,同时通过新旧照片对比,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及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的巨大变化,宣恩县档案馆、宣恩县融媒体中心联合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宣恩记忆”老照片、老物件征集活动,优秀作品将入选宣恩县沿河两岸景观艺术空间摄影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1.反映宣恩历史风貌的老照片,包括人物、风景及生活写照等图像资料。
2.反映宣恩重要历史变迁的老物件、手稿、图文影音、传统技艺、商铺牌匾、手工艺品等实物资料。
3.反映宣恩各个历史时期重大活动、重大事件的官方文书、印章、信函以及碑文、碑刻、拓片、书刊报纸、货币、古书等实物资料。
4.反映宣恩近现代革命史的党政军等组织形成的各种文件、电报、会议记录、传单、印章、报刊、影像资料以及爱国人士、社会名人的著作、日记、传记、书信、题词、奖章等实物资料。
5.民国时期形成的各种官方文书、电报、票据、证照、合同、货币、印章以及各种报刊、影像等实物资料。
6.关于宣恩历史名人的遗物、用品、著作、题词、图文等实物资料。
7.其它具有历史性、价值性、可考性的实物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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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集要求
1.老照片要影像清晰,内容真实无涂改,原始照片或翻拍照片均可,尺寸不限,尽可能注明内容、时间地点、片中重要人物姓名及背景、拍摄者等简要情况。
2.征集物品不限材质、造型、工艺、用途、历史时期等,外观要完整,无明显缺损变形,非仿制品,能够反映时代印记和历史沧桑感。
3.实物资料应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侵犯他人权益,如果发现侵权纠纷,后果由提供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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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征集方式
1.捐赠。本着自愿的原则鼓励无偿捐赠,展出时可以注明捐赠者,并颁发证书。
2.征购。具有较大保存价值的实物资料,所有者愿意出售的,经双方协商进行有偿征购。
3.复制。经鉴定确有价值,所有者不愿意出售、捐赠或借展的实物资料,可征得本人同意后进行复制。
四、征集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五、展览地点
县档案馆、贡水河沿河两岸景观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