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支付彩礼9.1万,解除婚约后男方起诉女方归还8万

今年3月,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恒口法庭妥善处理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流水镇田心村村民邱某将一面写有“执法如山 公正廉明”的锦旗送到恒口法庭法官们的手中。

邱某与柯某本系远房亲戚。农历二零一八年十二月,邱某与柯某订婚,订婚当天向未婚妻柯某及其父母支付彩礼9.1万元。此后双方因故解除婚约,邱某要求对方返还彩礼8万元。经催要,柯某母亲仅退还2万元,对下余6万元彩礼未予退还。去年年底,邱某无奈遂至法院,请求判令柯某返还彩礼6万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

法庭受理该案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长年在外务工、回家路途遥远,且邱某家庭困难,为尽量减少当事人诉累,主审法官遂将开庭时间调整至春节前夕,开庭后法庭快审快结,迅速向双方送达判决书。宣判后双方均表示息诉服判,案件迅速进入执行阶段。法庭高效办案,解决了邱某的心头事,他感激万分,送来锦旗表达谢意。

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派出机构,与人民群众接触最为直接,联系最为紧密,处理的每一个案件都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每一个案件的办理效果也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近年来,恒口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办小案、做实事、察民情、解民忧,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受到群众普遍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