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组交办问题27件 昆明市已启动办理

掌上春城讯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4月8日中午,昆明市收到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来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二批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21件,涉及7个县(市)区、2个市级部门。
据悉,这21个问题中,官渡区7件、盘龙区5件、滇池度假区2件、昆明经开区2件,呈贡区、晋宁区、阳宗海管委会、滇投公司各1件,滇池度假区与轨道公司合办1件。其他县(市)区、市级部门当日未收到举报件。目前,督察组交办的两批27件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已全部转相关单位进行办理。
为整改落实投诉举报问题,昆明市实施县区主办、市级督办的工作机制,对问题“零容忍、全覆盖、严执法”。市政府、主办单位每天召开一次分析研判会,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对当日接收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办理时限和办理措施等。根据要求,主办单位、督办单位3日报进展、6日报办结,完成整改后及时报送整改情况。主办单位于办结后1个工作日内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开办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严格办理程序,逐个问题现场核实,判断为不属实的问题要有充分的证据。判断为属实的问题,能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到位,需要一段时间整改的要制定方案推进整改。对调查属实的投诉问题,依法依规调查处理,严厉查处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反映强烈的、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统筹公安、自然资源、城管、生态环境、住建、滇管、交运、水务、林草等部门,对投诉的重点环境问题、反复投诉问题和群众关注问题进行重点执法,集中查处一批重点案件。
此外,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对失职、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力等行为追责问责。对办理过程中推诿扯皮、不尽职尽责,对应立案查处而以改代罚、以罚代改等情况,将严肃执纪问责。
昆明日报全媒体记者:董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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