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一男子滥伐树木,被判刑并处罚1000元

近日,记者从商南县人民法院获悉,商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2起滥伐林木案件。其中被告人谢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批准限额采伐林木蓄积12.5254立方米,已构成刑事犯罪,商南法院判决谢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谢某的行为对局部地区生态环境造成了影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为解决本案环境修复问题,庭审结束后,办案法官陈洪副院长积极联系检察院、富水镇茶坊村委会及盗伐林木者谢某在茶坊村委会召开座谈会。会上,陈洪副院长详细介绍了案件相关情况,并就滥伐林木罪案例进行释法说理,对环境保护问题进行了法治宣传教育。村委会人员纷纷表示收获很大,谢某表示今后一定多学法律知识,吸取教训,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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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后,陈洪副院长带领刑庭干警来到谢某滥伐林木现场,实地查看并要求谢某在滥伐林木范围内视植被恢复情况进行补种复绿,确保区域内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恢复。
据统计,今年以来商南法院审理4起滥伐林木案件,督促滥伐林木责任人恢复植被,以实际行动保护了商南的绿水青山,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供稿人:陈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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