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办法:求职者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本报讯(记者 解丽)昨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本市正式颁布《北京市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办法》。值得注意的是,办法中针对今年央视“3·15”晚会点名曝光的部分招聘网站求职者简历被售卖问题,明确求职者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并做出一系列细化规定,其中要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网络招聘服务,应当建立求职者个人信息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制止超出合理需求的求职者个人信息下载行为。据悉,该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办法共五章35条,对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人力资源市场培育、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等方面做出系统规定,是做好促进新时代首都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发展的基本依据和准则。

而就在今年,央视“3·15”晚会上点名曝光了部分招聘网站求职者简历被售卖问题。对此,办法中明确,求职者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并做出一系列细化规定,明确要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求职者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即三个“应当”一个“不得”:

第一个“应当”是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建立求职者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指定人员负责求职者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处理求职者个人信息安全有关投诉、举报。

第二个“应当”是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求职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并征得该求职者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第三个“应当”是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网络招聘服务,应当建立求职者个人信息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制止超出合理需求的求职者个人信息下载行为。

一个“不得”是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向未委托本机构发布招聘信息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求职者个人信息。

人力资源服务业是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的重点领域之一,从1.0版本的允许中关村外商投资人力资源服务业比例达到70%,到2.0版本的中关村地区放宽至允许外商独资,到本次3.0版本,在全市范围内开放人力资源市场,并依法对外商投资给予国民待遇。外商投资者可以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京设立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也就是说,自今年5月1日起,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外商投资比例可提升至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