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贵州检察机关推动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6)

播州:让青春有改错的机会

“参加这次听证,让我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温度,检察官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参加完播州区检察院召开的不公开听证会后,播州区人大代表、某小学退休教师张大凤说道。

2020年12月23日晚,刚满16岁的小明(化名)接到朋友小强的电话,小强在电话里邀约小明,要小明到遵义市播州区一街边巷道“骑走”他人停放在此的摩托车。小明答应小强的邀约后立即赶往约定地点,继而二人共同盗走他人的两辆摩托车。承办检察官审查案件后认为,小明受他人怂恿实施盗窃行为,主观恶性不大,案发后真诚悔过,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且认罪认罚,已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通过进一步调查,检察官了解到小明的父亲去世多年,母亲靠卖菜赚取家庭收入,母子二人的生活条件较差,因小明的母亲文化水平不高,又忙于生计,疏于对孩子的管束和教育,导致亲子关系恶化、未成年人不服从管教。

4月7日,播州区检察院召开了不公开听证会,邀请区人大代表、侦查人员、涉罪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等有关人员参加听证。会上,办案人员就未成年人的基本信息、涉案情况、成长环境等情况进行介绍,阐述了拟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理由。听证员围绕案件情况进行提问,并就案件处理发表意见,认为本案是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缺乏正确的引导导致,从案发后的表现来看,小明具有向好意愿,赞同检察机关对该案拟附条件不起诉的意见。

为了缓和小明的家庭关系,避免小明再犯,办案人员对小明的母亲进行教育,要求其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履行好监护和教育的责任,积极建立情感联系,融洽亲子关系。小明的母亲诚恳感谢检察机关给予孩子改过自新的机会,表示今后会多陪伴孩子,加强对孩子的教育。

盘州:为百余名出租车司机开展警示教育讲座

4月9日下午,盘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干警到市乐达出租客运有限公司开展以“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为主题的警示教育讲座,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市乐达出租客运有限公司、盘州公交公司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及100余名出租车司机代表聆听讲座。

盘州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干警王荣琴从办理案件的切身感受出发,紧扣“安全生产守夜人”专项行动,呼吁共同守护城市道路安全。她结合出租车行业特点,讲述了易发、高发的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等引发因素、法律责任追究以及如何预防犯罪等,呼吁广大出租车司机要切实提升安全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

这场向相关行业人员敲响警钟的讲座,是检察机关促进企业合法合规经营,为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的一项重要工作。据了解,盘州市检察院积极拓展服务民营企业方式、方法,主动多次走访民营企业,向民企宣传法律,切实增强民营企业发展信心,保障地方民营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都匀:法治阳光 伴你成长

为切实增强家长教育意识,引导家长正确培养孩子,充分发挥家庭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被害中的重要作用,都匀市人民检察院结合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通过该院阳光法治课堂,向全市未成年人家长开展了一堂以“监护”为主题的法治宣讲课。

课上,授课检察官结合办案经验,从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青少年犯罪成因分析、家庭教育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关系等方面,谈了如何从家庭教育着手、把握青少年的成长规律,重点讲解了家长应如何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品行以及在发现孩子犯罪或被害时应如何反应等内容。检察官强调,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所谓监护,既是监督、也是保护,正确的教育方式,对孩子的成长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一堂课引起了家长们的共鸣,得到了家长们的高度认可。

三都:推进窨井盖治理 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近日,三都县检察院主动走访了县住建局,了解全县窨井盖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深入分析县城区市政设施窨井存在的问题,并召开窨井盖综合治理指导工作专题会议。

会上,三都县检察院就各部门沟通联络、协作配合提出建议,县住建局要对问题窨井盖隐患排查整改,建立城区市政窖井电子档案,对市政窖井设置权属标识并实行网格管理,同时加强行政管理巡护力度,建立窖井设施隐患发现通报联动机制。检察机关将定期开展问题窨井设施整改公益诉讼“回头看”跟踪回访,全程跟进窨井盖问题解决过程,保障公共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兴义:开展心理疏导 守护青春的她

为实现对未成年人被害人的全面综合保护,减少案件本身带给未成年人的心理创伤,帮助其治愈心理伤害。4月7日,兴义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聘请兴义市凡翔心理团队的资深心理疏导师对涉案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

此次心理疏导特意安排在未成年人被害人“一站式”救助中心进行,该“一站式”救助中心设立了专门的心理咨询室,温馨的环境加之专业的心理老师耐心细致地疏导,让未成年人被害人卸下心理的防备。疏导现场,心理疏导老师让未成年被害人讲出了不敢对家长讲出的心里话,找到了自己内心的“症结”所在,通过老师的引导,一点点排除了心理阴霾。

兴仁:司法救助跟踪回访 延续检察温情

“一次救助、长期关怀,案件办结、关怀不结”。司法救助不是简简单单的发放救助金,为切实履行检察为民服务宗旨,兴仁市检察院坚持跟踪回访,联合多元救助。

4月7日至9日,该院组织回访小组对近年来办理的国家司法救助对象开展跟踪回访活动,了解被救助群众家庭生活现状、救助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情况,积极帮助解决现实困难,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司法公信力。

回访干警来到被救助群众王某某等4人家中,详细询问被救助人的生活状况,认真听取被救助人对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建议,4位老人用朴实的语言表达了对党和国家的感谢之情。4人均为80余岁的老人,系王某某抢劫案刑事案件被害人近亲属,因家庭生活困难向兴仁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经调查核实,符合司法救助对象,该院为每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5000元。

来源 | 贵州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