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夜无证驾驶,福州一大学生撞死路人,检方却选择不起诉!原因是……

李某本是一个普通大学生
然而一次无证驾驶
一场车祸、一条人命
改变了他的人生
一次无证驾驶
毁了两个家庭
事情要从2020年5月17日说起,那是一个夜色漆黑的雨夜,晚上9点,李某开着电动三轮车,送姐姐前往南通蔬菜批发市场附近的路口坐车,途中不慎撞到了路人林某,导致林某死亡
犯罪嫌疑人家属 李某姐姐:是我让他送我去路口坐车,结果在我去路口坐车的时候,短短几分钟的路程中出现了意外。这个事情对我们家庭影响巨大,也是很难以接受的。
经调查,李某不仅无证驾驶,他所骑的电动三轮车还属于无号牌车辆
闽侯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三级检察官 林凤:经调查,李某是无证驾驶,他驾驶的这辆电动三轮车是无号牌的,同时这辆车的制动及灯光都不符合要求。
案发后,经过公安部门的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赔偿谅解协议:由犯罪嫌疑人李某与其姐姐共同赔付被害人家属共计91万余元的赔偿金。犯罪嫌疑人李某一方,先赔偿被害人林某家属48万余元,剩余43万余元分三年二个月还清。
之后,公安机关以李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向闽侯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起诉还是不起诉?
李某是上海政法学院的在校生,出生于农村,家境贫寒,是家族中唯一一个大学生。
如果直接起诉,那么这名寄托着全家希望,本该前途一片光明的大学生,将会被开除学籍
闽侯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三级检察官 林凤:接到这个案子后,也引起了我们的重视。我们对双方家庭都进行了一个了解,发现李某是上海政法学院的在校生,平时在校表现也比较良好,出生于农村,家境贫寒,是家里唯一一个男孩子,是家族中唯一一个大学生,家人都对他抱有很大期望。
这可让办案检察官的内心犯了难。
如果对他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若赔偿钱款支付不到位,被害人的家属的情绪又该如何平复?
于是,检察官找到了被害人家属,听取他们的意见,得知他们顾虑的是后期钱款能否到位的问题。检察官建议他们通过司法确认,使赔偿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此一来,被害人家属理应收到的分期付款款项就能得到保障。
闽侯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三级检察官 林凤:他们顾虑的是后期钱款能否到位的问题,我们就建议被害人家属把赔偿协议拿到法院去司法确认,司法确认后这个赔偿协议就有了强制执行力。
在被害人家属顾虑消除后,2020年12月31日,闽侯县人民检察院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十余人参加的公开听证。会上,听证员一致认为应该给李某一个机会。2021年1月8日,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对李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由于李某家庭困难,闽侯县人民检察院还向慈善总会申请了困难救助资金
闽侯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三级检察官 林凤:考虑到李某的家庭比较困难,今年三月份的时候,我们向慈善总会申请了人民币6000元困难救助资金,当场交于李某姐姐的手上。
闽侯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林品雪:我们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在工作中有许许多多这样的案例。我们在办案当中始终坚持“天理、国法、人情”相融合。
2021年3月30日,李某姐姐将一面写有“检察护成长 司法有温度”的红色锦旗送到了林凤检察官的手中,感谢检察机关给弟弟一个重回校园、继续学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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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
李某学习更加刻苦
还利用课余时间打工挣钱
希望能尽快将赔偿金
交到被害人家属的手中
他用行动证明着
检察机关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果
这也是温情执法的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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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