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司法救助显真情 检察为民暖人心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应救尽救”的工作要求,践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群众办实事的精神,有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今年3月,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一行三人,先后两次驱车前往凉山州越西县,对一起十六年前故意杀人案的被害人家庭进行实地调查走访,积极开展异地司法救助工作。
异地走访,主动为民。3月初,东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收到本院第一检察部门转来的一起发生在2004年的故意杀人案司法救助线索,嫌疑人及被害人均为四川省凉山州越西县同村村民。案发十六年后嫌疑人被抓捕归案,被害人家属未得到相应的赔偿,其家庭情况及嫌疑人的赔偿能力均不明了,越西县又远在300公里以外大凉山区,没有直达的高速公路,给司法救助的前期调查走访带来很多的困难。为了进一步了解被害人家属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让群众少跑路,承办检察官提出带队前往被害人家属及嫌疑人居住地进行调查走访。3月18日,办案组经过4个多小时的路途奔波到达越西县,立即展开调查走访。办案人员了解到被害人的父母年事已高,被害人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案发时家里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弟弟妹妹,父亲疾病缠身,家庭经济陷入困境。案发后,家里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主要靠养殖种猪为生,家庭生活非常困难,几乎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和家用电器。同时还了解到,被害人父母因案发久远、交通不便对案情不了解导致对司法机关的办理情况存有疑虑,而嫌疑人案发后潜逃在外,又不具有赔偿能力。
爱心捐助,真情暖民。办案组返回东区检察院后,立即向院领导汇报了被害人家庭的实际困难,尤其是生活物资的匮乏。院领导进一步了解案情后,倡议全院干警积极捐款,携手帮助这个困难家庭渡过难关。全院干警积极响应倡议,纷纷捐款表达爱心。3月27日,办案组一行三人带着全院干警的爱心再次来到被害人家里,用捐款为其购买了电饭煲、电磁炉等日常生活用品,被害人父母和亲属对检察机关的关爱与帮助表示深深的感谢。
送法上门,服务于民。通过第一次的调查走访和全院的爱心捐赠,承办检察官认为捐款救助暂时解决了被害人家庭经济方面的部分困难,但被害人父母对案件办理情况的疑虑依然存在,他们担心得不到公正处理。3月27日的越西再行,办案组还邀请了办理审查起诉案件的承办人同行,积极开展释法说理,有效化解了被害人父母心中多年存在的疑虑。被害人父母当即表示,攀枝花市公安机关时隔十六年还将罪犯抓捕归案非常不容易,特别对检察官异地上门“送爱心解困境、释法说理解疑虑”的行动深表感动。
依法办案,司法为民。调查走访工作结束后,承办检察官将前期工作中调查收集到的相关证据进行认真梳理、仔细审查,认为被害人父母属于因“加害人没有赔偿能力,依靠被害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情形”,完全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随后,立即启动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流程,经检委会讨论后,决定给予被害人父母司法救助金共计2万元。
来源:人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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