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静宁公安交巡警点滴小事暖民心

自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静宁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围绕“规范执法树标兵、服务群众树形象”,坚持做到执法有“温度”,服务有态度。群众事无小事,细微处见真情,静宁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秉承为民服务的宗旨理念,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实际行动检验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切实把为人民服务落到实处,用真心排民忧、解民难。

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

为进一步强化中小学生、幼儿园交通安全意识,避免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推动学生及家长自觉养成遵规守纪、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静宁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组织民辅警走进校园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讲,通过“讲故事、趣味问答”的形式,与孩子们互动,增加教学趣味,收到良好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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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高峰时段交通管理工作

早中晚高峰,大队民警全员上路执勤,秉承“提前到岗、提前盘查、提前疏导、提前解决”的理念,密切关注校园周边的可疑人员、车辆以及物品。并在道路狭窄、人员密集的小学门口,加大警力投入,加强路面管控,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有效缓解道路交通压力。同时,加强校园周边的巡逻防控,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柔性执法”群众纷纷叫好

大队树立谦抑执法、柔性执法的理念,对于一些未严重影响交通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张贴“温馨提示”的卡片给与提示,不予处罚进行劝导。“无罚胜有罚”,静宁公安交巡警针对不同交通违法驾驶人的柔性执法,将为民办实事做到了实处,换来了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理解和支持。

安全理念入民心

为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大力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大队宣传民警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等方式,向群众讲解酒驾醉驾、强行超车、无牌无证、超员超载、非法营运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产生的后果以及危害性,倡导广大群众出行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杜绝超员超载、酒后驾车、强行超车、无牌无证、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安全出行,平安回家。

以实际行动对需要帮助的群众伸出援手

3月27日下午,静宁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南关十字执勤时,发现一名四五岁的小男孩正在路边行走,身边却没有大人看护,小孩自己也没有意识到自己已处于危险之中。执勤民警迅速将小孩带至安全路段并安抚小孩情绪,耐心的询问小孩的家庭住址以及父母联系方式,经过一番努力,终于找到小孩母亲,小孩母亲来到现场,经核实相关信息后,民警将小孩交与小孩母亲。

3月26日晚高峰期间,城关所十字车水马龙,静宁公安交巡警执勤民警指挥来往车辆、行人时,发现不远处一名老人摔倒在人行道,执勤民警立即上前控制车辆、疏散围观群众,询问情况。保护老人和现场安全,防止二次事故,及时联系120赶来现场救助,并帮助老人通知其家属。

4月2日下午,一辆代步车行驶时在行车道内发生故障,影响车辆通行,此时在路口执勤的静宁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执勤民警发现后上前帮忙。经了解系车辆突发故障无法启动,民警立即伸出援手帮助驾驶员将车辆推至路边的安全地带,消除了安全隐患,保障了道路正常通行。

征集群众意见

为积极响应“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要求,静宁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通过面对面座谈、群众填写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的呼声,更好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昐,进一步了解人民群众对公安交管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着力点,充分发挥公安交警部门的职能作用,把队伍教育整顿和履行主责主业紧密结合,不断激发工作动能,努力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持续巩固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下一步,静宁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将主动倾听群众的心声,掌握群众所想所急所盼,切实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贯穿教育整顿和日常工作全过程,进一步提升辖区道路交通环境,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文明交通意识,以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