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渠县检察:严把“四关”坚持“四同”提升“四力”增强学习教育实效

自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渠县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迅速行动,精心组织,严把“五关”,坚持“四同”,提升“四力”,先后组织了院领导讲专题党课7次、部门、支部集中学习30余次,自主“夜学”8次,参加市、县政法系统政治轮训3次,警示教育5次,专题赴仪陇开展党史体验教育1次,干警撰写学习心得共200余篇,持续“为群众办实事”6次,尤其是创新量化学习考核被省驻点指导组全市表彰、全县推广,第一季度案件案件比、刑检、公益诉讼等主要业务指标均排名全市前列,学习源动力、工作向心力、检察影响力、示范引领力得到了明显提升,学习教育成效明显。

严把组织实施关,坚持“职”“责”同心,提升学习源动力。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专班“快”。党中央、高检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该院立即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渠县检察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政治部,具体负责教育整顿工作。人员配置“强”。从各部门抽调老中青精干人员8名,组成综合协调、文稿材料、督察办案、新闻宣传和信访安保等5个工作专班,各个小组集中办公、各司其职、分工协作,为队伍教育整顿提供强有力组织保障。动员部署“多”。先后6次召开专题党组(扩大)会、领导小组部署会、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进会,专题研究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工作。

强化方案引领。结合上级检察机关精神和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阶段学习方案》《党史教育学习方案》等6个,并印发各支部组织实施。

强化督导指导。充分发挥督察办案专班作用,建立定期不定期督导制度,对标问题、开展常态化学习督查。主要督查规定动作是否完成、应知应会是否入脑入心等,印发督察专刊3期。

严把宣传引导关,坚持“点”“面”同步,提升示范引领力

大力营造浓厚氛围。在办公大楼悬挂队伍教育整顿宣传标语3面。在院坝内设置队伍教育整顿宣传展板16块。主要宣传县委、上级检察机关有关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精神和各类先进典型人物。

拓展宣传渠道。除在广播、电视、院门户网站、检察内网和办公大楼LED进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相关知识宣传外,还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微信公众号广泛进行宣传。共向市院和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度20余条、工作动态20余期,工作汇报5次,督察专刊3期。

强化先进正面引领。强化英模教育,提升干事创业激情。通过门户网站、检察内网、微信公众号、展板展示等多类方式,对该院多次受到省、市表彰的巾帼模范、检委会专职委员刘容,驻村五年,投身扶贫事业,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优秀第一书记”的机关党委书记廖勇等身边优秀模范进行宣传,要求干警以先进模范为“镜”、向先进典型看齐,有效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严把统筹结合关,坚持“学”“工”同频,提升工作向心力

抓好“四学”促学风。领导“领学”,学有所教。该院党组书记给全院干警讲专题党课1次,分管领导给各部门干警讲专题党课6次,积极参加县委政法委组织的为期二天的政法系统政治轮训、廉政党课。利用微信、学习强国APP等手机平台开展随身学,制作学习动态资料、教育整顿应知应会等在微信工作群和院公众号进行发布,引导检察干警利用业余时间网上学习,查漏补缺。集中研学,学深悟透。以“全院+支部+部门”为单位,每周安排1次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5次支部学习会,重点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谈中国共产党党史》、《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理论著作。严格“督学”,学有所成。创新量化学习考核被省驻点指导组全市表彰、全县推广。通过理论学习、学习考核、成果转化三个方面,对全院干警在学习教育阶段进行全面督导量化,形成一周一督导、一周一通报的学习量化考核机制,检验学习成果。

抓好管理促工作。修订并完善《渠县人民检察院上下班考勤管理》等制度5个,加强干警八小时外的管理。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对案件时间节点实行动态预警提示,确保案件程序公正。坚持做好案件办理工作,确保学习教育与案件办理两手抓、两不误。深入开展“明纪律、知敬畏、守底线、树形象”作风整顿,尤其是对近年来所有的不捕、不诉、要求公安撤回的案件逐一质量评查,要求全院干警切实转变司法理念,“一手抓办案、一手抓管理”,努力争创“一流检察业绩、一流检察队伍”。

抓好绩效促突破。对标2020年度市院和县委的绩效考核任务,制定任务清单,分时间、分步骤、按进度实行台账式管理。截止目前,经与市院案管办对接,我院案件比1:1.27,与去年同期下降0.7;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53人,与去年同期上升8.16 %,起诉61人,与去年同期下降48.7 %;立案监督3件3人,发出检察建议2份,与去年同期持平;未成年人非羁押率率78%;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8次;开展法治宣传10余次,司法救助4人。公益诉讼、刑检等主要业务指标位居全市检察系统前列。

严把成果转化关,坚持“知”“行”同向,提升检察影响力

开门纳谏,问计于民。3月19日,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企业家代表等20余人召开第一次征求意见建议座谈会。得到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参会人员从加强法治宣传、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加强公益诉讼等5个方面提出了建议和期望,已建档逐一落实。

为民办事,司法为民。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开展司法救助3次。尤其对一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女儿黄某某姐妹二人予以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20000元,同时协调县民政、妇联、学校、政府等职能部门多举措对黄某某姐妹开展联合救助。3月24日,黄某姐妹将“人民检察为人民,司法救助暖民心”的锦旗送到我院,表达感激之情。

法律八进,真情帮民。先后组织干警6次深入万兴等3社区、渠县二中、二小等3所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法治宣讲、送法“进社区”、“进学校”活动。积极开展“双报道”3次,配合街道社区向社区商户、居民宣讲“四城同创”重要意义,对社区大院内的垃圾、杂物、“牛皮癣”等进行彻底清理;督促商户落实 “五包”责任,保持居住和环境路面干净整洁,倡导全体市民爱护环境、遵守社会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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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学习强国 渠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丨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