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酒驾撞坏他人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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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 孟令伟 记者 崔春梅)近日,盐山的一名姓张的男子二次酒驾时撞坏他人轿车后逃逸。盐山县公安交警大队交警对他进行了罚款、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的处罚。
前段时间,盐山的张某在停车场倒车时,不小心撞掉了一辆轿车的车灯。张某中午刚刚喝了一杯白酒。担心酒驾被罚,他见四处没人,便迅速离开现场。被撞轿车的主人刘先生发现车被撞坏,立刻报了警。
交警赶到现场后,迅速勘察现场并调取了公共视频。随后,交警联系到张某,通知他尽快到现场验证。20分钟后,张某来到停车场,表示愿意承担刘先生轿车的维修费用。交警对张某进行检测后发现,他是酒后驾车。
当民警对张某进行处罚时,发现他曾因酒驾被罚,事发当天是他第二次酒驾。张某不仅要承担刘先生的修车费用,还要接受罚款2000元、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