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积极做好优抚伤残人员换证工作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4月12日讯(通讯员 曾莉娜)绥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开展党史教育中注重为民办实事,积极开展伤残人员换证工作,并于4月9日完成全部证件打印工作。

绥宁县共有200多名伤残军人、伤残警察、伤残国家公务员需要换领新证,为保证换证工作顺利进行和圆满完成,该县将坚持服务至上的原则,从分利用网络、电话、短信等方式逐个通知到位,努力做到让服务对象最多只跑一次,对行动不便的伤残人员登门服务,让退役军人感受到家的温暖。

根据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安排部署,从2021年8月1日开始启用新的残疾军人证。新证主要采用了荧光纤维、固定水印、安全线防伪、团花设计、无色荧光图案、光变油墨、手绘图案等10余种纸张和印刷等防伪技术,提高了证件质量,可有效防止证件造假,能够更好保障残疾军人优待待遇落实及合法权益维护。新证延续本式证件样式,具有外观特征鲜明、易于辨识、美观大方等特点,同时新证植入高频、超高频两种芯片,适应当前信息技术发展要求,为将来拓展应用留足空间。

残疾军人证等证件是相关残疾人员享受优待的有效凭证,残疾军人持残疾军人证,可享受的优待主要有:免费乘坐县内公共汽车;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和民航班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惠;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按规定减免门票。另外,残疾军人还可以按规定在本地医疗优待定点服务机构,以及在境内购买车(船)票、安检、乘车(船、机)时享受优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