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多部门开展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甘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为维护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强化校园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近日,玛曲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公安、县教育和科技局、尼玛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小卖部、小餐饮店、小摊点等进行拉网式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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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检查通过现场查看、调阅资料、询问个人、现场办公等形式,一查学校食堂经营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等问题。严格要求经营者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许可事项规范经营;二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台账、索证索票是否相符。重点对面粉、食用油、肉及肉制品等食品原材料进行索证索票检查;要求食品添加剂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特别加强了对肉及肉制品“两章两证一报告”的查验,严格要求学校食堂采购肉类食品时必须索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同时要求餐饮服务单位严禁采购野生动物,严禁现场加工活禽活畜;三查学校食堂消毒设备、食品留样制度执行情况等。要求餐饮具每餐必须洗净、消毒,且保证消毒设施正常运转;消毒好的餐具要存放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按规定留样,具备留样设备,做到专柜专用,规范留样记录。四查学校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及个人卫生。要求完善各项防护设施,通风和排气必须良好;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工作时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五查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及油烟净化器安装使用情况。严格要求经营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并做好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记录;食堂必须安装使用油烟净化器并持有有效油烟检测报告。六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证照、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人员健康证、索证索票等情况。要求各经营户规范经营,严禁校园周边销售“五毛”食品、“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过期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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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6人次,检查学校食堂2家,校园周边小卖部34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下达《整改通知单》并进行了现场指导反馈,要求限期整改。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提升了校园周边经营户的安全意识,确保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下一步,玛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强化对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继续督促经营户进行整改,做好监督检查“回头看”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明厨亮灶”新型监管方式,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为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