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管?检察监督你躲不掉!

近日,瓦房店市检察院成功劝返一名漏管罪犯入监服刑。
罪犯姜某,瓦房店市人,2020年因犯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被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瓦房店市检察院在核查判决书时,敏锐意识到该案可能存在漏管问题。
承办检察官随即利用社区矫正综合平台查询案件信息,同时与司法局保持联系,掌握案件进展。经过一个多月跟踪监督,发现姜某未到社区报到,瓦房店市检察院立即督促市司法局查找其下落。经多次查找无果后,向市司法局发出收监执行检察意见书。市司法局依据检察机关意见,向思明区法院提出撤销姜某缓刑的建议。法院经过审查后裁定对姜某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拘役二个月。
由于裁判地和姜某户籍地分属两省,对由哪地采取收监措施产生了争议。经过瓦房店市检察院与思明区法院、瓦房店市公安局多次协商,最终确定由瓦房店市公安局采取收监措施。
由于姜某长期在广州、福建等地流浪生活,居无定所,加上全国疫情防控形势非常严峻,给收监行动带来较大困难,案件进展缓慢。为了能够早日将姜某收监,瓦房店市检察院没有停留在“督促”办案上,而是主动作为,真刀实枪做工作,在具体措施上谋出路,推动案件进展。
瓦房店市检察院在建议公安机关采取具体措施的同时,围绕姜某亲戚、朋友展开工作。姜某无妻无子,长期在外漂荡,能与其联系到的人很少。经过检察官多次走访,在姜某朋友处获取了他的联系方式,但姜某一接到电话后就立即挂断,承办检察官并没有气馁,随即又通过短信与其联系。经过多次向姜某宣讲法律和政策,今年3月,姜某终于被成功劝返,主动投案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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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瓦房店市检察院
编辑:李飞审核:王忠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