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公告

一、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受理范围
(一)对消防违法行为、消防安全隐患的举报投诉;
(二)对消防产品问题的举报投诉;
(三)对灭火和抢险救援行动中有关问题的举报投诉;
(四)对消防机构工作人员的举报、投诉。如:各级工作人员在行政服务和执法中工作态度差、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违反廉洁从政纪律等行为;
(五)消防指战员反映的利益诉求等问题;
(六)其他涉及消防的举报投诉信息。
二、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渠道
(一)西藏自治区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含拉萨市)
举报电话:0891-96119
来信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太阳岛一路9号消防救援总队举报投诉中心
邮  编:850000
举报网站:http://xizang.e.luhongfu.com/
(二)日喀则市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
举报电话:0892-96119
来信地址:日喀则市桑珠孜区扎德西路5号日喀则市消防救援支队举报投诉中心
邮  编:857000
(三)山南市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
举报电话:0893-96119
来信地址:西藏山南市乃东区乃东路山南市消防救援支队举报投诉中心
邮  编:856000
(四)林芝市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
举报电话:0894-96119
来信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平安路林芝市消防救援支队举报投诉中心
邮  编:860000
(五)昌都市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
举报电话:0895-96119
来信地址:昌都市卡若区马草坝185号昌都市消防救援支队举报投诉中心
邮  编:854000
(六)那曲市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
举报电话:0896-96119
来信地址:那曲市色尼区那曲镇拉萨北路16号那曲市消防救援支队举报投诉中心
邮  编:852000
(七)阿里地区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
举报电话:0897-96119
来信地址:阿里地区噶尔县滨河南路4号阿里地区消防救援支队举报投诉中心
邮  编:859000
三、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励
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或火灾隐患,经消防机构查证属实,且属第一次发现,并核查后依法给予消防行政处罚的,应给予举报投诉人经济奖励。经济奖励额度按拉萨市、日喀则市、昌都市不低于200元/起,其他地区不低于100元/起执行。
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