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人民法院:为民办实事 依法拘留失信被执行人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岳光照)3月12日上午,三河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贾某采取了司法拘留的强制执行措施,彰显了司法权威。

原告李某等八人与被告贾某的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三河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确定由被告贾某给付原告工资款共计46260元。由于被告贾某没有按照判决要求履行法律义务,原告李某等八人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

2014年2月11日,三河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申请人李某等人与被执行人贾某的执行案件。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将被执行人贾某传唤到庭,要求其履行给付义务。贾某虽然当庭认可了所欠李某等人工资的事实,但声称暂时没有能力履行,需要延长一段时间。经协商,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确定由被执行人贾某分期给付。

但到了双方约定的和解履行时间,被执行人贾某不但没有履行义务,还长期关闭手机,甚至将其在农村自盖的楼房卖给了别人,所得卖房款也没有用来给付工人工资。执行干警与申请人经过多方打听、蹲守,均没有找到被执行人。为躲避法院执行,被执行人贾某“玩消失”长达七年之久。

今年3月10日,申请人李某在外村帮别人干活时,无意中看到被执行人贾某正在其对面家干活。李某及时将消息告知了执行干警。执行干警得知消息后,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将被执行人贾某带回法院。经询问,被执行人贾某仍然表示不能履行给付义务,且没有正当理由。为进一步推进案件执行进展,执行干警把申请人李某等人也叫到了法院,面对面做双方工作,希望能达成和解。但被执行人贾某态度依然强硬,坚决不予履行。

为依法警示教育被执行人贾某,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切实维护法律权威,执行干警依法按照相关程序和疫情防控要求,对被执行人贾某采取了司法拘留强制措施。下一步,三河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还将紧盯该案的执行进展,依法采取各种措施,争取早日执结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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