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当庭兑现,高效解纷保障劳动者权益

近日,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依法调解了一宗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原告即时收到赔偿款,也促成了四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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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法官释法引导当事人达成调解
2019年11月,蒙某经与邓某联系,受肇庆市某林业服务有限公司雇佣,在某村一处林地砍树。砍树过程中,蒙某被树干压倒,大腿受伤,被医院诊断为右胫腓骨骨折。
之后,蒙某因与某林业公司就受雇期间受伤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遂于2020年11月到端州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查发现,某林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欧某持有广东省林木采伐许可证,欧某将砍伐林木任务发包给邓某,邓某则雇请了蒙某等人进行砍伐,同时,某林业公司与第三人欧某、邓某又互相有工程交易款待支付。法院如果能促成四方达成调解,更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为尽快帮助原告蒙某争取到赔偿款,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谭慧怡多次与四方当事人沟通协商、释法明理,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的方式化解矛盾。
最终,原告蒙某即时收到了被告及第三人支付的赔偿款共25000元,圆满解决了当事人急难愁盼问题。
当事人当庭收到赔偿款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端州法院持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做好教育整顿各项工作的同时,扎实履行好审判执行工作主责主业,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
【来源:端州区人民法院】